陳霆(约1477年—1550年),聲伯震伯水南两山浙江德清縣人。明朝官員,學者。

陳霆
大明山西按察司提學僉事
籍貫浙江湖州府德清縣
字號字聲伯,號水南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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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浙江鄉試第六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聯捷壬戌科會試第一百二十名,三甲第九十五名進士[1][2]。官刑科给事中。为人耿直。正德元年(1506年)因上書彈劾张瑜,被其同黨劉瑾陷害入狱。刘瑾被誅後,复官刑部主事,次年出任山西提学僉事。不久辭官回鄉,隐居著述。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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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詩詞、古文,著有《仙潭志》、《两山墨谈》、《水南稿》,還有《渚山堂诗话》、《渚山堂词话》等,為明代詩話、詞話的佳作。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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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陳良;祖父陳安;父陳和,母孫氏[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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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王鍇
明朝休寧縣知縣
1509年-1511年
繼任:
唐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