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镕 (舒城)
生平
编辑陶镕早年中举人。戊戌变法时,陶镕接受了新思想,支持变法。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任舒城县斌农中学堂堂长,按照庐阳中学章程,设数学、物理、化学、体育、音乐、英语等科,成为舒城县首家新式学堂。后来,陶镕任资政院议员。[1]
陶镕是清朝末年安徽省维新派代表人物之一。曾经有某列强国家企图攫取安徽省铜官山矿,陶镕同安徽省会安庆的绅士共七人面见安徽巡抚呈递意见书,反对出让矿权,陶镕还对安徽巡抚说,“大府守土有责,应当力争。”任资政院议员时,陶镕曾上台发言称,“今上好民之所恶,恶民之所好。”台下纷称:“陶镕欺君。”陶镕仍旧继续发言,不为所动。[1]
中华民国成立后,陶镕任统一党安徽支部长[2],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不久,任湖北江陵县知事,任内大力禁烟,缴获并销毁了大批鸦片。民国九年(1920年)任安徽省财政厅厅长。[1]
1924年,陶镕逝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