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镕(1865年—1924年)字寿民安徽省舒城县阙店乡人。清朝及中华民国政治人物。[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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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镕早年中举人戊戌变法时,陶镕接受了新思想,支持变法。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任舒城县斌农中学堂堂长,按照庐阳中学章程,设数学物理化学体育音乐英语等科,成为舒城县首家新式学堂。后来,陶镕任资政院议员。[1]

陶镕是清朝末年安徽省维新派代表人物之一。曾经有某列强国家企图攫取安徽省铜官山矿,陶镕同安徽省会安庆的绅士共七人面见安徽巡抚呈递意见书,反对出让矿权,陶镕还对安徽巡抚说,“大府守土有责,应当力争。”任资政院议员时,陶镕曾上台发言称,“今上好民之所恶,恶民之所好。”台下纷称:“陶镕欺君。”陶镕仍旧继续发言,不为所动。[1]

中华民国成立后,陶镕任统一党安徽支部长[2],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不久,任湖北江陵县知事,任内大力禁烟,缴获并销毁了大批鸦片。民国九年(1920年)任安徽省财政厅厅长。[1]

1924年,陶镕逝世。[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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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舒城县志 第三十章人物 第一节 人物传,合肥:黄山书社,1995年
  2. ^ 統一黨現在之內容. 国民新报 (武汉). 1912-05-22. ……又安庆支部长陶镕本人在京亦力主反对之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