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院
陇西院位于四川省江油县(原彰明县)青莲乡,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代,该地分布着太白祠、陇西院、粉竹楼、洗墨池、月园墓等有关遗迹,合称“李白故居”[1][2]。
太白故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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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二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江油县(原彰明县)青莲乡 |
时代 | 清代 |
编号 | 19 |
认定时间 | 1961年7月13日 |
太白故居(包括陇西院、粉竹楼、太白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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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重新确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江油县青莲场 |
时代 | 清代 |
编号 | 102 |
认定时间 | 1980年7月7日 |
历史
编辑陇西院始建于北宋,清乾隆时重修,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增修太白、仓颉、文昌、地母四重殿堂。
1961年7月13日,“太白故居”被列为四川省第二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1][3]。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年),造反派在“破四旧”时将照壁上的五条雕龙铲平,后欲进一步铲掉山门顶正中的用碎青花瓷竖镶的“陇西院”三个大字,遭制止后,遂用黄泥将三字和对联抹平(文革后重见天日,四川省文化部认定其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1]。
1980年7月7日,重新被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陇西院、粉竹楼、太白祠[4]。今存山门照壁及李白故居小院。
结构
编辑陇西院位于青莲镇天宝山西南麓,是李白幼时读书之地。山门彩饰,上刻有“弟妹墓犹存,莫谓仙人空浪迹;艺文志可者,由来此地是故居”的石联。陇西院占地面积8458平方米,建筑面积771平方米[6]。
陇西院保护范围:东、南、西以现有围墙为界,北至围墙向天宝山方向外延30米。面积1.1公顷[7]。
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1.2 【绵阳】用一生去守护李白故居的痴情人. 四川省委统战部. 2023-04-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26) (中文).
- ^ 许培武. 【跟随诗仙去旅行】举头望明月 低头思故乡. 金羊网. 《人民日报》. 2022-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中文).
- ^ “四川省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文物工作手册》,四川省文化局编,1973.09,第87-92页
- ^ ‘关于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一九八〇年七月七日,川府发(1980)154号文件
- ^ 图:四川江油李白故里陇西院震后垮塌. 中国新闻网. 2008-06-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26) (中文).
- ^ 朱飞编著,《四川广记》第一卷,四川出版集团,2008.1,第674页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川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川府函〔2014〕199号,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