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明
黄宗明(?—1536年),字诚甫,号致斋,原姓薛,后复姓黄,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宁波府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官至礼部侍郎。
黄宗明 | |
---|---|
大明礼部左侍郎 | |
籍贯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宁波府鄞县 |
族裔 | 汉族 |
原名 | 薛宗明 |
字号 | 字诚甫,号致斋 |
出生 | 不详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宁波府鄞县 |
逝世 | 嘉靖十五年(1536年)十一月 北直隶顺天府 |
亲属 | 黄元恭(侄) |
出身 | |
| |
著作 | |
|
生平
编辑正德八年(1513年)举癸酉科浙江乡试,正德九年(1514年)联捷甲戌科进士,授南京兵部主事,升员外郎,曾经跟从王守仁学习。宁王朱宸濠谋反,曾上江防三策。明武宗南征时,曾经上疏劝阻,被罢免归乡[1]。
嘉靖二年(1523年),起为南京刑部郎中。大礼议中,因支持明世宗立生父为皇考,嘉靖四年(1525年)升任吉安府知府、福建盐运使。嘉靖六年(1527年),召修《明伦大典》,因母陈淑人丧丁忧去官。除服,八年七月召拜为光禄寺卿。嘉靖十一年(1532年)四月,升任兵部右侍郎[2]。同年冬,因为翰林院编修杨名因弹劾汪𬭎下诏狱,话语牵连同官程文德等一同入狱。世宗下诏书责察主谋者,恰逢黄宗明上疏劝阻,引起世宗大怒,并被称为主谋,下诏狱。贬为福建右参政。次年(1533年)九月,世宗因念及其在大礼议中功劳,召回,升为礼部右侍郎[3]。转左侍郎,十五年冬卒于任[4]。
家族
编辑宋殿中侍御史黄龟年之后,至元代提领黄琇幼育于舅氏薛子良,从其姓,为黄宗明高祖。曾祖薛志节,医学训科。祖父薛瑛,庐陵县教谕。父薛骥,姑苏驿丞,以宗明赠中大夫光禄寺卿。祖母倪氏、母陈氏,皆赠淑人。弟黄宗钦,字尧甫,官睦宁知县。侄子黄元恭,嘉靖二十六年进士。
参考文献
编辑-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7):黄宗明,字诚甫,鄞人。正德九年进士。除南京兵部主事,进员外郎。尝从王守仁论学。宁王宸濠反,上江防三策。武宗南征,抗疏谏,寻请告归。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7):嘉靖二年起南京刑部郎中。张璁、桂萼争“大礼”,自南京召入都,未上。三年四月,璁、萼、黄绾及宗明联疏奏曰:“今日尊崇之议,以陛下与为人后者,礼官附和之私也。以陛下为入继大统者,臣等考经之论也。人之言曰,两议相持,有大小众寡不敌之势。臣等则曰,惟理而已。大哉舜之为君,视天下悦而归己,犹草芥也,惟不顺于父母,如穷人无所归。今言者徇私植党,夺天子之父母而不顾,在陛下可一日安其位而不之图乎?此圣谕令廷臣集议,终日相视莫敢先发者,势有所压,理有所屈故也。臣等大惧欺蔽因循,终不能赞成大孝。陛下何不亲御朝堂,进百官而询之曰:‘朕以宪宗皇帝之孙,孝宗皇帝之侄,兴献帝之子,遵太祖兄终弟及之文,奉武宗伦序当立之诏,入承大统,非与为人后者也。前者未及详稽,遽诏天下,尊孝宗皇帝为皇考,昭圣太后为圣母,而兴献帝后别加本生之称,朕深用悔艾。今当明父子大伦,继统大义,改称孝宗为皇伯考,昭圣为皇伯母,而去本生之称,为皇考恭穆献皇帝,圣母章圣皇太后,此万世通礼。尔文武廷臣尚念父子之亲,君臣之义,与朕共明大伦于天下。’如此,在朝百工有不感泣而奉诏者乎,更以此告于天下万姓,其有不感泣而奉诏者乎,此即周礼询群臣询万民之意也。”奏入,帝大悦,卒如其言。宗明亦遂蒙帝眷。明年出为吉安知府,迁福建盐运使。六年召修明伦大典,以母忧归。服阕,征拜光禄卿。十一年擢兵部右侍郎。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7):其冬,编修杨名以劾汪𬭎下诏狱,词连同官程文德,亦坐系。诏书责主谋者益急。宗明抗疏救,且曰:“连坐非善政。今以一人妄言,必究主使,廷臣孰不惧。况名搒掠已极,当严冬或困毙,将为仁明累。”帝大怒,谓宗明即其主使,并下诏狱,谪福建右参政。帝终念宗明议礼功,明年召拜礼部右侍郎。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7):辽东兵变,捶辱巡抚吕经。而帝务姑息,纳镇守中官王纯等言,将逮经。宗明言:“前者辽阳之变,生于有激。今重赋苛徭悉已厘正,广宁复变,又谁激之?法不宜复赦。请令新抚臣韩邦奇勒兵压境,扬声讨罪,取其首恶,用振国威,不得专事姑息。”帝不从,经卒被逮。宗明寻转左侍郎,卒于官。初,议礼诸臣恃帝恩眷,驱驾气势,恣行胸臆。宗明虽由是骤显,持论颇平,于诸人中独无畏恶之者。
延伸阅读
编辑[编]
- 《国朝献征录·卷之三十五》,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一百九十七》,出自《明史》
官衔 | ||
---|---|---|
前任: 徐冠 泾县举人 |
明朝吉安府知府 嘉靖四年任 |
继任: 张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