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华民国总统/存档1
本页是以往讨论的存档。请勿编辑本页。若您想发起新讨论或重启现有讨论,请在当前讨论页进行。 |
名称翻译
请帮忙翻译这些名字,我看不懂。:( --Samuel 13:35 2003年11月7日 (UTC)
台湾站友可以介绍一下“林森”这位总统吗?每次去到林森大道我都以为“林森”是外国人,真惭愧。 -- 石添小草 15:07 2003年11月7日 (UTC)
- 自称“青芝老人”。可见en:Lin Sen。--Menchi 02:12 2003年11月8日 (UTC)
段,张,正式头衔,不是总统。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设立总统,开始于何时?
- 应该是1928年由蒋介石开始吧?记得阿扁当选时,有一搞小动作,说他是第二任总统。然后有人说“若中华民国总统是那样计算的话,那我们应该连北洋的总统也算进去才合理。”--石添小草 07:35 2004年3月8日 (UTC)
- 基于西文思维,中华民国有两次President的建制,第一次是1912年民国立国时的临时约法和其后的北洋板的正式约法所定名的,华文曰为大总统,直至1928年北伐胜利,国民政府主席取代大总统职。而第二次就是1946年行宪后,名曰总统。
- 个人认为,台湾方面不承认北洋系的总统,是对历史事实的严重歪曲,虽出身不正,但人家好歹也在那位置上呆过....A. Jeromy~雨雨 06:42 2005年5月1日 (UTC)
- 台湾好像没有不承认吧,中学历史课本上面都有写到说曹锟等人是总统。只是对于那段历史语焉不详是真的。--可夫 (talky? click me!) 05:06 2005年5月2日 (UTC)
条目被破坏
中华民国总统条目被破坏小麟 (留言) 2012年1月18日 (三) 16:17 (UTC)小麟 2012.1.19 19:16(UTC)
“一国两制的产物”
“但某些主流媒体仍然采用“台湾总统”来称呼迁台后的中华民国总统。其实质是一国两制的产物。”
什么意思?能够解释清楚一点吗?--Formulax 03:11 2004年3月18日 (UTC)
几个心得
1.排版的很漂亮,很喜欢。英文版甚至还有色彩呢。
2.1928~1948年国民政府时期,不叫总统,称为“国民政府主席”。(中华民国行宪后总统于1948年5月20日就任,之前称为主席)
3.广州护法政府,不只孙中山总统,我记得还有部分遗漏,等找到资料再修正。218.172.202.97 06:59 2004年5月23日 (UTC)
不能回复
原来的这一篇“中华民国总统”可是有着过去大家的编辑记录,可是却被洗掉。先前我把它删了,后来才知道这是原条目。可是,被删去了的似乎没有办法被救回了。可惜... :-( -- 石添小草 17:34 2004年8月8日 (UTC)
那个"姊妹站" www.sinv.com 有8/5的database,有旧的条目,可以"救"回来。现在连不上,稍后有人愿意帮忙的话可以试试。(是"中华民国总统"这条目吗?)---Djyang 18:10 2004年8月8日 (UTC)
不再是这一条了。不过,也许再由繁体版转回简体版就可以了。但那要等下午我到电脑室的电脑才可以使用MS Word。//sigh -- 石添小草 04:06 2004年8月9日 (UTC)
web tool, 很好用的,也很准确,从Shizhao那抄来的:p ---Djyang 04:11 2004年8月9日 (UTC)
总统跟国民政府主席体制差异太大,分到两个条目
中华民国建国初期的美国式总统制、蒋建立的国民政府、主席体制以及行宪后的总统制,三者差异太大,分到三个条目了
本人以为这种分法十分繁复, 令各个条目都很短, 整体比较时极不方便
另请制作好中华民国大总统和国民政府的连结。 A. Jeromy~雨雨 06:35 2005年5月1日 (UTC)
邦交国正式称以中华民国总统有何错误?
那位一直把“邦交国以中华民国总统称呼”删掉的人,你到底是何居心?看样子,陈水扁条目也被你乱改、北投捷运线也是,你这样搞编辑战并没有意义!不要只以自己的观点看世界,不要欺侮台湾人喔!--虎儿 (talk) 16:07 2005年4月14日 (UTC)
- 维基不是意识形态的传声筒,带种点,大不了把所有的条目设为永久只读,扣上“以自己的观点看世界”的帽子,那是你对空气鬼吼鬼叫
- 的确,建议您带种点,签个名对自己的发言表示负责吧!--泅水大象 16:43 2005年4月14日 (UTC)
说明一下我上次编修的原则,以促进讨论。基本上我觉得编修条目,应该以该条目的主体为优先,也就是说,这一条在讲中华民国的总统,当然是中华民国怎么想,中华民国的人怎么想是该摆在第一位的。其他的观点可有可无,也可以列为参考。不然的话,总会有点文不对题的感觉。Pinc 18:59 2005年4月15日 (UTC)
孙中山不是中华民国的总统?
这个条目将孙中山、中华民国的国父、第一任总统放到什么地方了?还有后来的袁世凯、黎元洪、冯国璋、曹琨四位北洋政府的总统呢?虽然国民革命推翻了北洋政府,但是并没有重新建国啊?闲敲棋子落灯花(talk) 02:00 2005年4月30日 (UTC)
语焉不详?
‘世界上多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邦交的国家在尊重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在正式场合也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华民国总统的称呼。’后者是怎么称呼的,‘台湾领导人’?User:Suchoj|★Suchoj]] (☏) 20:00 2005年6月25日 (UTC)
中华民国总统旗、副总统旗
根据全球旗帜会馆的资料,中华民国总统、副总统其实跟其他国家(如美国)一样是有专属旗帜(或徽章)的,不知哪位维基人能够制作一下两幅旗帜的图片?(美国总统、美国副总统条目即是使用总统、副总统徽章而非国旗,我认为中华民国条目也应比照办理)-Yr (留言) 2008年5月1日 (四) 10:59 (UTC)
中华民国总统称呼里大陆的一段
中国内地官方及民众称中华民国总统为“台湾地区领导人”,由于北京对于“中华民国”仍全面否认,官方文件中一般禁止出现“中华民国”的字样(讲内战前的历史除外),许多民众甚至不知晓现今仍有“中华民国总统”一说。部分报纸在做相关报道时会使用“台湾‘总统’”,目前此写法未被明令禁止,甚至《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也常如此。更多的情况,只出现中华民国总统的名字。
以上文字有何不妥,大家可以在此讨论,不要陷入编辑战。(这段文字最初是我写的,后来被删,又有人将其恢复,如此重复好几遍了……)--John-Rui (留言) 2008年7月25日 (五) 03:05 (UTC)
- 在提交编辑时,有这段话“的贡献内容绝对不得侵犯任何著作权,并请附上可供查证的参考来源。您同意将您的贡献依GFDL授权释出。”,如果你的参考资料是从上述的报纸出来的,那就应该附上,谢谢。-Stargate 2008年7月25日 (五) 05:48 (UTC)
- 这属于中国内地人的常识,我只是就自己所知道且确定的写。如果关于此内容本身有疑义的话可以提出来大家共同探讨。John-Rui (留言) 2008年7月25日 (五) 13:01 (UTC)
选举日期
原文写"3月第3个星期六",但今年3月22日是第四个星期六。我认为正确的日期应该是"倒数第二个"星期六。─Yr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6:20 (UTC)
引经据典注释
中华民国总统这么“伟大”的主题,中华民国国民要写怎可不引经据典,还要让人质疑来源出处?--123.193.82.128 (留言) 2008年12月6日 (六) 13:36 (UTC)
- 也不过是对条目请求来源,结果中华民国总统被保护了。--123.193.82.128 (留言) 2008年12月7日 (日) 09:24 (UTC)
- 也不过是对条目请求来源,结果还被三番两次取消,真是令我惊讶。--123.193.82.128 (留言) 2008年12月7日 (日) 11:04 (UTC)
说到标题的最高政治责任
我个人认为这点似乎哪里有点问题,从宪法来看,台湾算是半总统制的一种;而所谓半总统制,系指行政首长由总统自由任免,但这自由任免的裁量原则是以国会的最大党为主。尽管宪法明文没有规定这个惯例,但依据习惯来判断,若此行政首长非国会认可,则其推动行政业务必有捉襟见肘之处。
但就算行政首长是由总统自由任免,行政首长和总统还是不同的两个职位;有行政首长能做到但总统做不到的,同样也有总统做的到但行政院长做不到的。在半总统制下,总统并不能像总统制那样身兼行政首长。所以单就最高政治责任这点来说,这是不完全对的,符合这个情况的状态只有一个:总统任免的行政首长是国会不认可的,其结果就变成行政首长是总统的高级行政秘书长,受制于总统的任免压力跟国会的不信任压力。
说了一堆,还是希望原作者能明智,或是点出某个情况下可能会符合,这样才可能比较符合维基百科的中立观点。影 绫奈 (留言) 2010年2月27日 (六) 03:37 (UTC)
2010年4月8日 (四) 06:39 修改说明
- 李宗仁虽依宪法代行总统职权,但其名衔仍为副总统。故不将之与正任同列,其后时任行政院长阎锡山亦是。
- 将就卸任日期修改为任期,求表格整洁及避免连任总统“就、卸”之怪异。
备注栏的“第X位XXX总统”
记载于备注栏的“第X位公民直选总统”、“第X位政党轮替总统”、“第X位连任民选总统”、“第X位民进党籍总统”等各项同类型的附加资讯,一般来说皆只需记载第一位即可,否则内容将过度杂沓,意义也不大。希望能够修改,谢谢。--jitcji(留言) 2016年12月11日 (日) 16:29 (UTC)
- 实际上已经有列表专页,本页应该不需再一个表(两边更新、同步也麻烦),像韩国总统那样放图片就好了吧--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12月11日 (日) 16:43 (UTC)
- 既然早有列表专页,那么我认为可以把这里的列表完全移除,留下列表专页的连结即可。--jitcji(留言) 2016年12月19日 (一) 15:0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