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百变小樱

T James Hwang在话题““咭”与“卡””中的最新留言:7年前

译名与命名

{{noteTA| T=zh-hk:Talk:百變小櫻;zh-hans:Talk:百变小樱;zh-tw:Talk:庫洛魔法使;|dt=台灣→Talk:庫洛魔法使;香港→Talk:百變小櫻;大陆→Talk:百变小樱;| 1=zh-hk:百變小櫻;zh-hans:百变小樱;zh-tw:庫洛魔法使;|dt=台灣→庫洛魔法使;香港→百變小櫻;大陆→百变小樱;}} —林勇智

移动的原因

我将魔卡少女樱移动至此,因为我觉得使用一个非正式的译名来作为条目名称,是不能接受的,所以我改用了同是来自中国大陆的官方译名。--小峰 16:35 2005年7月18日 (UTC)

后者其实也非官方译名。具体请见ACG专栏中的详细讨论。--Wengier留言) 19:23 2005年10月8日 (UTC)

关于译名

此外,一篇内的命名应保持一致性。若有不同译名,都获广泛使用便于查找资料,同时亦有等同程度的官方认可性,一般处理都是尊重原有的译名。这点也希望阁下可以注意。

过去关于动漫译名的讨论,可以参见:Wikipedia talk:ACG专题的讨论。小狼 18:46 2006年2月3日 (UTC)

有争议性、非中立客观的内容

我留意到218.162.202.173阁下,近日为百变小樱条目加入了内容,对你的参与表示感谢。然而,当中有些内容,并不是一个客观、中立事实,而是带有争议的。例如关于知世对小樱感情的描述,你所说的不是没有道理,但这并不是唯一的主要阅读或认知。这资讯与你在小可栏中所加的不同,在小可栏中所加的,是一个客观、中立的事实。

在这情况下,要维持维基百科重要的客观、公正原则,个人看有两个选择:一者是采用没有争议性的事实来描述。例如说知世是小樱的“要好朋友”,这个是官方的说法,各地的发行商亦不会不认同。二者,如果坚持要详述两者关系间各种有可能的解读,就要公平呈现一个议题的所有观点。

但对于漫画里的一个角色,是否有必要呈现读者的各种可能解读,是否有必要视为一个“议题”来处理,会否超越百科全书的负荷,这是可以斟酌的。

但在内文里详细列出某一种有争议议的角度之论据,这做法则肯定有违客观、公正性。

现时我仅把新增的有问题内容编辑修订。如果有不同看法,欢迎在这里提出和讨论,更欢迎你登入来,可以详谈。维基百科是一个容纳各方的平台,我也只是发表我的看法,不代表维基百科。但为免引起编辑战,有什么意见或想法,希望你先来这里讨论。^^ 小狼 18:39 2006年2月3日 (UTC)

角色关系的争议不准确

关于角色关系的争议这一条,我早就发现有问题。争议的内容有许多不论是漫画还是动画都已经有明确交代,产生的争议容易让人认为观众根本没有认真观看作品,或各个中文版本有翻译不准确甚至篡改作品之嫌。例如小樱和知世的关系,动画在第5集中已明确提到两人的母亲为堂姐妹(漫画我不记得是哪一话了),故木之本兄妹和知世是表兄妹关系。雪兔吸引小狼亦被解释为“有法力的人会相互吸引”,实则是因法力性质相近导致的错觉。这些内容在作品中均被直接提出,且这一条没有任何参考来源,故考虑删去。--Kaileeslight留言2014年8月27日 (三) 03:49 (UTC)

关于百变小樱

想与您讨论百变小樱中的人物"大道寺知世"这个人物,我阅读许多网站以及原作(漫画与卡通),证实知世是喜欢小樱的 雪兔和桃矢互相喜欢,初期的李小狼喜欢雪兔以及知世喜欢小樱CLAMP有声明这些内容确实存在,不应以一般道德观而改变,是存在的,而且我也能提出相当的证据证实 您说的官方说法或许因为地区不同,因此我并没有看过,况且这种说法只有部分对而已

至于你说有关于翻译名称,我向维基用户道歉,因为之中用的译名是港式译名,但我是台湾用户,习惯以台湾译名编辑,造成混淆,深感抱歉,将来编辑时当尊重条目原作译名

对您的指教不胜感激

我是台湾用户Forever90002,初学者,请多多指教

甭客气。关于译名呢,我也曾撞版 (好像编辑21卫门的条目时)。原文译名不一定不可改。如果原文译错、译名太罕用而不利人们找资料等,就宜统一地改用较常用的译名。但若只是不同地区的问题,有必要性的话,可以加用不同地区译名模版;但大多数情况只要在文首说明不同译名,内文统一使用其中一种普及的、常用的。
至于我修改你的内容,非因道德观。我在上面“有争议性、非中立客观的内容”已说过。
对部分问题,的确有些资料是说如你所说的,尤其是网上资料和漫画杂志。但若把一些非官方(指作者和制作群的正式公布、出版、发行的设定等,也包括原语言和不同地区语言的官方出版物)的立场,都算成完全中立的事实陈述,也是有问题的。不少漫画如网球王子钢之炼金术师等,都有同好自己认为的人物关系,这就将做成对作品人物简介标准的危机。
过去这条目正是有人把一些非官方设定当成事实般来写,甚至加进自己一边的观点,像[1][2]这些编辑历史所显示。这就无疑是有问题的。这也是我对这条目在这个方面比较注意的原因。
不过我再仔细看回Forever90002你的编辑,在知世那里用“喜欢”一个字眼,没有像上述历史示例般的单边意见。这个是原著有的,要用的也是可以。不过这个字眼的确比较有争议性和较易引起不同的解读,必然要写的话,宜把来龙去脉阐清。
若然一些非唯一的客观、中立的事实,而是有不同观点、立场的言论,而又有必要写进条目中的话,要维持维基百科重要的客观、公正原则,就要把“两角色关系间各种有可能的解读”这个议题,公平地呈现所有观点及其背后理据。
但对于漫画里的一个角色,是否有必要呈现读者的各种可能解读,是否有必要视为一个“议题”来处理,会否超越百科全书的负荷,这是可以斟酌的。所以我个人较认同以“官方的说法”、“原作者(群)和各地的发行商亦不会不认同的说法”来作陈述﹐免却不必要的负荷和篇幅。
最后一提,在发言完毕后,请用“~~~~”签名。系统会自动把那四条曲线变成你的用户名字、发言日期。--小狼 16:16 2006年6月5日 (UTC)

有关于我加入的新条目

我认为加注一点TSUBASA翼中她们在次出现、什么角色身份是无碍的吧!像TSUBASA翼的条目中也有加注啊!或者我们应该把角色在另外创造页面,英文版的百变小樱便用这种方法而不在"百变小樱"这个条目中介绍人物。

"击"到自己的头应该用"砸"比较好吧! 还有"吹水??",中文应该是说"吹牛"吧!

还有,您说官方说法知世和小樱是好朋友,想问您从何听说?因为我记得CLAMP只对这种问题说:“我相信或许有像我描述的小女孩存在,她们的行为只是许多人不知道就是!”

漫画版第二本中知世应该是说:“但我认为小樱所说的喜欢,和我所说的‘一定’不同。”吧!

至于利佳对寺田老师,也有“互相恋爱”与“利佳暗恋,寺田老师只是有好感”的不同角度。亦有人认为漫画版是前者,动画版是后者。这句话应该是“至于利佳对寺田老师,也有“互相恋爱”与“利佳暗恋,寺田老师只是有好感”的不同角度。漫画版是前者,动画版是后者。” 因为漫画版确实老师和利佳有去约会、甚至老师也有送她“结婚戒指”,这是确实存在的事实。

因此,有人认为一些受众把《百变小樱》里的“喜欢”关系全都当作“恋爱”关系,其实是受到动漫同好关所产生的腐女、百合等文化所影响,而误读了作品的内容、主旨。这句话我觉得您是有些武断了唷!而且前后文有些语病。

请指教!

艾利欧 11:40 2006年6月15日 (UTC)

艾利欧你好!请指教。在下分点回应。

  • TSUBASA翼本身是一部Crossover的动画,所以注回原出处是正常的。CCS是先于TSUBASA的作品,加这些内容也不是没用的。不过这儿本身的资料已很庞大了,这样写读起来会乱。我把你的贡献加在“本作人物与TSUBASA翼人物的关系”一栏中,不知你觉得如何呢?^^~ (如果觉得这样不好,也可以修改或有其他建议的。)
  • 用字问题呢,“砸”字若在香港有“砸毁、砸碎、砸扁”之意,不知“砸”和“击”以外有没更好的词语。“吹水”是在香港的正式翻译版,但用“吹牛”能让不同地区朋友明白的话,我同意用“吹牛”较好。
  • 知世那里,也许是不同地区的写法有分别了,我暂时避开“一定”或“有些”两词,直接说“和我所说的不同”,看看有没有更好的处理方法吧。末段那个“因此,……”,我的意思是指出不同看法的立场。不是说本条目作出这个判断。我也修改了一些,看看能否把这意思说得更清晰吧。^^

--小狼 19:52 2006年6月17日 (UTC)

  • 嗯,这样的确不错,不过我觉得干脆另外建立“樱”、“小狼”等几位角色的专属页面介绍她们,并同时介绍《TSUBASA翼》中她们的角色吧!英文版维基也是这样做的。
  • 说“吹水”在台湾真的没人知道你在说啥...砸指“重力向下压”,所以用砸是可以的
  • 很好!赞同您的修改。

P.S.*想问您怎么打出“*”,我都用贴上的,很麻烦。

  • 好像您所说的“官方”都是指香港地区的。我认为有关于人物的对话及关系应该以日本CLAMP公布为主,所以有关知世说的话应该找出日文版漫画来确认。以及希望您(以及其他维基用户)未来编辑时明确写出“香港官方”、“某某电视台”来区分,因为原作为CLAMP,“官方”应指CLAMP而言。

艾利欧 04:47 2006年6月19日 (UTC)

  • 我同意分立“樱”、“小狼”等条目,目前的资料已足够这样分立了。
  • 我按每一项目开头的小方点,都是按数字键“9”字上的“*”号键。如果要显示一颗于顶部的星“*”,那么我都是只能copy,但它们的编码好像也相同的说……
  • 不同地区的出版往往是最麻烦了,大家都是官方的,但彼此内容有不同。我因为在香港,买到的多时港译。日后我们做得仔细些,可能可以在有出入的地方,分别注明各个版本。虽然过去似乎没其他条目这样做,但现在既然有不同资料源(我有较多香港的,你有较多台湾的),应该可以做到。
  • “砸”字句,现在的版本是“时常‘击到’自己的头”。改作‘击中’、‘扔中’、‘抛/掷中’等会否好些?在《国语辞典》中的“砸”字注释[3],还是挺有破坏色彩的说…… :p --小狼 17:57 2006年6月19日 (UTC)
  • "敲"到或许比较好...真难...=.= 。 发现到我们两岸两国三地虽然都用中文歧异度却相当大呢!
  • 我会多提供台湾这边的资料...对了,CLAMP奇迹也是一个不错的资料来源艾利欧 03:59 2006年6月21日 (UTC)
  • 台湾用"打"中艾利欧 08:30 2006年6月23日 (UTC)
    • 对啊。CLAMP的奇迹不错。可惜我还未买齐$_$……。 呀,那么就用“打中”吧。^^~ --小狼 20:30 2006年6月24日 (UTC)

“咭”与“卡”

刚看到条目中的“咭”字全被改成“卡”字。修改的朋友认为它不是“标准辞汇”。

“咭”字在香港地区也是一个正字来的。不作专有名词的地方,用“咭”或“卡”本来没什么问题的,不过片名(《百变小樱Magic咭》,包括两套电影版的名字)和故事中的专有名称(如“古罗咭、樱咭”),那“咭”字是官方译法,改作“卡”就不是正确的称呼了。(注意:上海电视台的《百变小樱魔法卡》和辽宁电视台的《百变小樱魔术卡》,则是官方使用“卡”字,这两个“卡”字不可改作“咭”字,否则也是歪曲了原来的名称。)

我暂时把它们全还原,但希望大家可以一起想想,有什么较好的解决方法。例如:

  1. 全用“咭”字。
  2. 凡片名、本作的专有名词中写回“咭”字,一般使用时则写“卡”字。
  3. 凡片名、本作的专有名词中写回“咭”字,一般使用时则写“(建议的词语)”。

等等。这样就可以有较佳处理的方法。--小狼 19:52 2006年6月17日 (UTC)

在台湾是没有人使用“咭”这个字(可说是已成为死文字),很少人懂。因此漫画中和动画中翻译用“卡”或“牌”来称呼。艾利欧 04:05 2006年6月19日 (UTC)

在台湾第二部剧场版叫“百变小樱剧场版:被封印的卡片”,动画版翻译因为多版本,有称“卡”或“牌”,但没有“咭”的称呼。漫画只有一家翻译,而用“牌”译之。艾利欧 04:37 2006年6月19日 (UTC)

  • 又是港版和台版译名不同的问题呢 (汗) 。香港动画版只译“百变小樱Magic咭”,漫画版只译“Card Captor樱”,没有不同的版本。这么说的话,也许要再分开“卡”、“咭”二名,或者权宜之计,暂时把所有“咭”字改作“咭(卡)”吧 (汗汗...) --小狼 18:01 2006年6月19日 (UTC)
  • 如果要把咭改成卡的话就必须衡量看看是否要把"古罗咭"的统一名称改叫"库洛卡",如果改了,是否"古罗"也应改为"库洛"?

除了卡的问题外,

  • 我想知道是否"基路比罗斯"这个翻译名称是用香港方言读的??艾利欧 05:36 2006年7月4日 (UTC)
    • 所以确是挺烦呢。而“基路比罗斯”是译日文假名“ケルベロス”。大概是因为它与古代神话中的多头怪兽没什么关系,所以不用旧译名吧。--小狼 16:19 2006年7月4日 (UTC)
(:)回应:“咭”通过繁简转换至“卡”了。—Fantasticfears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08:43 (UTC)

不如两者接采用,其中一个加括号处理 T James Hwang留言2017年2月26日 (日) 12:14 (UTC)

不同译名的解决方法

我发现到我们干脆做成在每个条目加上各地翻译名称,叙述部分就让台湾用户只看到台湾用法,香港就只看到香港用法好了,这样或许会更好。 常常忘记签名...艾利欧 02:17 2006年7月31日 (UTC)

  • 是啊!这样可以解决很多问题。大谢啊^o^~~ 艾利欧君,如果内文全部名都这样处理,让台、港、中不同地区用回自己的名字显示(如:台:库洛版,港:古罗咭,中,???),这个工作没问题吗?对不起,最近小狼忙得很……上来的时间也都很少~>.<~ 小狼 17:12 2006年8月1日 (UTC)
并没有那么简单吧。比如说香港无线电视和香港天下出版社的译名就并不见得相同。中国大陆也明显存在一些不同译法。--Wengier留言) 19:04 2006年8月2日 (UTC)
我只是希望改成香港人可以看得懂,台湾人也可以懂,像"基路比罗斯"、"咭"字的用法是台湾没有的、台湾的百变小樱迷很多人根本就不懂。虽然还是不能完全符合,但尽量以当地人可以看得懂就可。若还有其他译名,我还是会留下各种翻译名称,像台湾还是看得到所谓"克洛咭"、"古罗咭"等等翻译名称,只是后面都会自动显示台湾人比较看得懂的名称。
  • 如果您还是觉得不妥,我还是希望您留下台湾版的(我是台湾人,会改成较符合台湾使用的名称,况且台湾方面岐异度很低),因为真的一些台湾人看不懂这个条目里的很多名词
我会改台湾版的,至于香港版本和大陆版本就请其他维基人提供。艾利欧 23:47 2006年8月2日 (UTC)


  • 不知我改的大家满意吗?给我意见吧!花了我好多时间改......

艾利欧 01:29 2006年8月3日 (UTC)

台湾配音员

忽然留意到,原来条目有日、港配音员的资料,但是没有台湾的呢。小狼 17:12 2006年8月1日 (UTC)

我加入了台湾声优资料,但发现到因为台湾方面曾经重新配过数次,所以会有很多种,兹以我所能查到的资料加入。

资料来源http://msnking.com/29024-1 艾利欧 01:28 2006年8月3日 (UTC)

我不明白。。。

简体字不同繁体字为什么?

  • 因为很多翻译名称因地而不同。
  • 请您下次留言后记得连按4次“~”来签名,这里没有言论免责权唷!

艾利欧 02:21 2006年7月31日 (UTC)

我目前缺少大陆方面的译名,急须大陆朋友提供!艾利欧 16:30 2006年8月3日 (UTC)

我请Wengier大大拜托一下

不要随便回退 至少我有加台湾声优部分也保留一下 谢谢你 艾利欧 01:45 2006年8月3日 (UTC) 我知道有很多译名 但是维基有规定是可以用"最大公因数"来编辑 我用香港的最大公因数还有台湾的最大公因数,也保留了各种译名 拜托 我有不适当的编辑吗???!!! 请你先详细看看在决定是否回退,拜托!!! 对不起,我的语气不好 但我希望你能想想看 真的,I'm SERIOUS!!!

我很对不起因为我很脱线,所以常常一个条目编好几次才成功 造成不便请见谅 但我还是老话一句 请看我编的如何在回退 你知道吗,你每次回退害我又多花1,2小时编辑 我差点哭出来耶....... 失态了艾利欧 01:54 2006年8月3日 (UTC)

Forever90002,我拜托你先看看我给你的对话页中的留言!“我有不适当的编辑吗???”,当然有,而且我在回退前已在你的对话页中已跟你说明过原因,但却被你完全忽视!!!我一开始在你的对话页中就已指出你的转换方法有错误,其结果是造成部分转换效果下原文章的格式的破坏,并提醒你编辑时请先保证编辑无误后再确认或继续修改。所以我当时将条目恢复到原来的版本。你自己点“不转换”或简体版看看,就会明白我在说什么了。另外Forever90002,最重要的是保证正确无误,而恢复很容易,所以只需当正确无误时恢复编辑即可!--Wengier留言) 01:56 2006年8月3日 (UTC)

我希望看到的不是消极的回退,而是可以协助我修正条目,因为我是维基的新手,您也算老手了,应该有办法改善条目,而不是消极的回退而已!我更不希望我新加的台湾声优被您回退掉!艾利欧 16:43 2006年8月3日 (UTC)

  • 先冷静一下,大家忘了维基上,我们应假设对方都是善意的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也有责任的,因为我在缺乏注意的情况下就很想当然的,以为用不同语言标签就可行。我想Wengier君指的是艾利欧君使用“-{A|zh-hk:咭;zh-hans:咭;zh-tw:卡;}-”之类的问题吧?其实这个标签我也不常用,不太肯定个中的问题。如果Wengier君或其他朋友知道,可以代为说明一下,让大家掌握得更好吗?艾利欧君也可按建议,多留意编辑后不同显示情况下的结果。
  • 至于会否真的让一些地区的朋友看不明白,我想倒是不会的,因为大致上每个专有词语开头,都说明它的其他译名。只是是否看得而已。不过这个“惯”字太难说了,过去许多ACG条目都争议过,总知讯息准确、互相尊重,希望我和你和各位都做得好。^^~ --小狼 17:15 2006年8月3日 (UTC)
我觉得小狼说得有些道理且比较中肯。对于百变小樱这样本应纯真可爱的条目,我当然不希望看到有什么争执,而且大家也应该一起让条目越来越完善。我平时一般不转换页面。我从去年第一次看到本条目以来就开始对其进行了修改扩充,而且一直比较关注此条目的发展。由于我比较关注且喜爱条目中的内容,所以前两天当我再次用不转换来看此条目时发现格式被破坏时当时的心情可想而之,当时的感觉是修改并没有经过有效的讨论验证且明显存在问题。同时,由于大陆的译名情况比较复杂,所以我感觉如立即加入这个的话将会十分棘手,显然不能保证正确性,而若不加入又会导致格式被破坏。在这种情况下,故我更希望的是经过讨论并至少达到一定的共识后(比如要能比较确定是各地最通用的)再做具体的转换处理,而不是贸然直接加入转换,甚至导致明显或怡笑大方的错误(所以当时恢复到原版本并希望进一步的讨论以求共识再做完整的转换或其它处理)。其实现在加入的cn转换基本上都是错的(而上面已提到会比较复杂),而hk的部分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比如说可能只反映出部分出版社的译法等等)。换句话说,并不是不愿或不想协助,而是由于仍然存在比较复杂的问题,所以我是认为最好先经讨论并且达到一定的共识后再做较大的修改更加合适一些。--Wengier留言) 02:44 2006年8月4日 (UTC)

问问大家的意见

  • 我觉得目前百变小樱条目的字数颇多,看看要不要把人物介绍创条目另外介绍,然后把这个页面的人物介绍留下名字就可。

目前我新增了李小狼大道寺知世,因为木之本樱被设定直接连结到百变小樱条目我不知道如何修改就没有创“木之本樱”了。这是我模仿英文版维基里的百变小樱条目所做出来的。

  • 木之本樱用了重定向,在它首次直接连到百变小樱时,再按多一次“重定向自木之本樱”里的“木之本樱”连结,这就可以编辑木之本樱条目了。--小狼 21:05 2006年8月18日 (UTC)

如何编辑可以避开A签

  • 我的意思是比如说前面使用A签让"百变小樱"在台湾这边会显示成"百变小樱"
那後面要如何編輯可以讓"百變小櫻"仍舊在台灣顯示"百變小櫻"艾利歐 02:31 2007年2月28日 (UTC)

本作和姐妹作的关系

我认为根本是平行世界的,只是人物有相似的名字和外表,而且因为年龄和体格的不同,所以无需要说成是有明确关系的人物。除非作者说明某人是另一人的复制人或挛生子,否则应当修改。

Gx9900gundam 2007年8月8日 (三) 12:33 (UTC)

  • 已作了修改,看看这样写会否好些?^^~--小狼 2007年8月8日 (三) 19:34 (UTC)
    • 要说明关系的话,应该另开新页,正如三国人物经常被日本人乱改,这只能说明原著的影响力,而不是他们有什么关系--阿BA 2007年11月14日 (三) 17:27 (UTC)
      • 你指把“本作人物与《TSUBASA翼》、《xxxHOLiC》人物的关系”独立成条目?不是不可以,但要做好些,以目前的内容好像不太够,可能要写得详细些。也要注意补回文首的说明等,以免条目被某些爱提删的人觉得不重要、写得不好或不之所云,然后将之提删。--小狼 2007年11月14日 (三) 18:48 (UTC)
        • 目前要理清的是,“本作人物与《TSUBASA翼》、《xxxHOLiC》人物的关系”除了制作公司相同之外,从故事性质来说是否有直接关系,它们既不是改编、也不是续集。只有角色相同(实际名称不完全相同),世界不相同、配音员不同。请再加以清清楚楚地说明。你应该从制作公司的角度进行编写,而不应该从故事上写。—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Bajatvj对话贡献)于2007年11月16日 (五) 04:13加入。

分割人物介绍提案

这部分可分割成为新条目,意见如何?小希~* (留言) 2007年12月9日 (日) 09:52 (UTC)

赞成,闲闲没事我也帮忙割吧。影 绫奈 (留言) 2008年2月26日 (二) 08:15 (UTC)

消歧义

我点“关西”一词时,出现“消歧义”页了?林勇智—林勇智 2007年12月12日 (三) 14:28 (UTC)

超级大修预定

  • 好了,看了全部百变小樱的相关资料内容,感觉在看一部二十四史那样凝重……
  • 接下来准备将相关内容大修特修(预定先从人物开刀),有意见请提出吧。影 绫奈 (留言) 2008年2月29日 (五) 16:06 (UTC)

尽量把日文翻译

文中有标题用日文写,请尽快改为中文—时势造英雄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9:01 (UTC)

还是翻译名词的问题>"<

目前有个很理想的想法

既然中文维基也分了台湾正体、大陆简体等等选项

有没有办法把名词修成从台湾正体看到的成为"台湾正体最常用的翻译(原文、香港译、大陆译......)" 从大陆简体可以看到"大陆简体最常用翻译(原文、台湾译、香港译)"我想,这样可以有助于使用者阅读条目。


对于wiki的编辑仍相当生疏,对于很多语法仍然不懂,还请赐教

艾利欧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21:24 (UTC)

大陆这貌似只有“飞”牌,而没有“翔”牌。—Fantasticfears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03:04 (UTC)

日语汉字框格内用字多用大陆简化字,共28处,这些人根本来乱的,要改前先确认是否正确。现己全部更正,如下:

  • “暗”,原误作暗
  • “眠”,原误作睡
  • “静”,原误作静
  • “迷”,原误作谜
  • “梦”,原误作梦
  • “消”,原误作销
  • “风”,原误作风
  • “岚”,原误作岚
  • “翔”,原误作飞
  • “浮”,原误作飘
  • “树”,原误作树
  • “云”,原误作云
  • “雾”,原误作雾
  • “冻”,原误作冻
  • “时”,原误作时
  • “戻”,原误作憩
  • “创”,原误作创
  • “歌”,原误作哥
  • “雷”,原误作电
  • “闘”,原误作斗
  • “撃”,原误作击
  • “矢”,原误作箭
  • “砂”,原误作沙
  • “花”,原误作华
  • “锭”,原误作锁
  • “轮”,原误作轮
  • “镜”,原误作镜
  • “无”,原误作无

华语汉字框格内用字多与原作不同,现己全部更正,如下:

  • “戾”,原作返
  • “甘”,原作甜

错误的用字遣词

关于用字遣词,因为Template:NoteTA的关系,有关木知本桃矢的叙述,原本是"……中在小樱收集库洛牌的附近……",被我改成"……中在小樱收集库洛牌的附近……"(即变成……-{暗}-中在小櫻收集庫洛牌的附近……),使不随着Template:NoteTA改变字词 —林勇智 2009年7月29日 (三) 03:09 (UTC)

应该只对牌的名字做转换,那就把noteTA里的去掉吧。--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2009年7月29日 (三) 04:52 (UTC)

老说大陆

删除东西,为什么不说说这电视剧在美国和欧洲因为儿童不宜和文化差别照样剪掉了百分之五十。中国人至少懂得什么是“包子”,在美国就改成“汉堡包”了。--2.245.148.102留言2015年5月17日 (日) 16: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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