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高智晟/存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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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事件的那一方中国官方会否定对高智晟以黑社会手段骚扰、迫害。为求中立,应该加上“自称”。
很显然,这条目的内容完全为一方的观点和论述,而有关那一方的观点连一句话都没有,完全违反维基的中立性原则。
- 另一方当事人——中共当局发表过对于高智晟的观点吗?它的喉舌都禁止谈及高智晟的大名,连法院都是秘密审判,怎么引述另一方的观点?这么一来,只好当作另一方默认高智晟及其支持者的观点啦,所以本条目很中立,没有任何中立性争议。--柳漫 (留言) 2009年2月21日 (六) 22:46 (UTC)
- 不错,总有些打着中立名义玩阴的--爱谁谁
- 没有切实证据的指控有诬告之嫌。
- 中立与否只跟条目内容是否顾及各种可能性有关,跟当事人是否发表评论无关,这篇确实是不中立的条目。若是不能达到中立原则,应检讨及反省,不是归咎于他人。中共司法机构有发表过高智晟案件观点,中共行政机构一向不对任何司法案件发表评论。
- 不错,总有些打着中立名义玩阴的--爱谁谁
建议注册用户添加高智晟的头像
VOA网站上有高的头像,可供自由使用。74.115.160.198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4:54 (UTC)
模板
请不要乱删除模板。上面已经有人提出中立性质疑。--CHEM.is.TRY 2012年8月22日 (三) 04:13 (UTC)
在模板所提及的问题未获得解决前或者未于编辑摘要中列明理由前,请勿移除任何维护性模板,包括高智晟中的维护性模板。阁下是次之模板删除并不具建设性,亦已遭回退。敬请合作。--CHEM.is.TRY 2012年8月22日 (三) 04:12 (UTC)
jsjsjs1111您好,
因为我看到 该“中立性”模版上面写着“加上此模板的编辑者需在讨论页说明此文中立性有争议的原因,以便让各编辑者讨论和改善。”
进入讨论区,没看到有人留下任何讨论。是否请您留下具体说明,这样比较适合呢?
既然 维基百科 这么规范,是有其道理的,所以找不到有人讨论,才删除该模版。谢谢您的说明
另外,我觉得 竟然您认为有另个角度可以添加,那您可以来添加;只是放个模版,但却无作为,另方面的编辑不认同的话,这条目不就一直摆着??这样对读者并不适宜。
一点看法,提供参考。
Moonlightwalker(留言) 2012年8月22日 (三) 04:36 (UTC)
- 上面已经有人说了,只有一方的资料。中立性必须是所有人都认为的。--CHEM.is.TRY 2012年8月22日 (三) 05:46 (UTC)
“中立性必须是所有人都认为的”这说法我无法认同。那不跟 联合国安理会一样,有“否决权”?难怪 叙利亚谴责案一直过不了;换句话说,请问您“钓鱼台主权究竟是谁的?”另外,您可以贡献编辑,上面已经说,中共司法单位有说明,那就请您帮忙编辑好了,而不是一直在加模版;别人没有依照您意思编辑的责任。Moonlightwalker(留言) 2012年8月22日 (三) 07:30 (UTC)
- 没兴趣。维基百科上很多条目都有中立性问题,难道加模板的人都要帮忙编辑?“模板所提及的问题未获得解决前,请勿移除任何维护性模板”。--CHEM.is.TRY 2012年8月22日 (三) 10:14 (UTC)
POV以及COI
我就看看导言部分,相信理解能力正常的人都能看出来违反中立以及利益冲突准则。
- 美联社指其为“中国维权律师界的领军人物”广受尊敬
- 因此遭受当局最严厉的迫害
- 他勇于为当局眼中的敏感个案辩护
--Whoeverer(留言) 2017年12月31日 (日) 08:35 (UTC)
- @Whoeverer:您好,
- 关于中立性,您上面举的例子,都是第三方可靠来源的用语。“广受”是客观事实,是全球最大媒体之一“美联社”所写。“最严厉”确实是客观上来说,没看到任何律师受到的酷刑有这个严厉的,后来也有相关事实描述来支撑;导言是依据第三方可靠来源整理。至于“勇于”可以拿掉,从文字上中性些,虽然全世界很多第三方可靠来源都说他勇敢。
- 请问您还有关于中立性的建议改善例子吗?欢迎提出来斟酌讨论。
- 另外,您所提“COI利益冲突”具体何所指?引用的第三方来源,跟高智晟条目应没有COI问题。或者,您是指维基条目贡献者有利害冲突吗?请问有哪些依据或观察,让您有疑惑,哪些用户,拿了什么利益呢?COI是一项不轻的指控。条目内文,来自第三方可靠来源,不少主流媒体。为什么编辑者会有COI呢?在下先取下这模板。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7年12月31日 (日) 08:55 (UTC)
请遵守生者传记方针
MINQI在条目自行加注,MINQI指称“已被证明造假”,相关说法减损生者名誉人格。(1)引用“网络论坛文章”冯岩。缺乏符合WP:生者传记方针要求的来源。(2)MINQI引用高妻受访,但与高智晟本人说法并不冲突,高说获得“十佳荣誉律师”并列出其他9人,多家媒体报导写“十佳律师”,这哪里有“造假”?MINQI称这是“造假”。
- 然而MINQI删除了第三方可靠来源的报导[1],并直接写“已被证明造假”。
- 维基百科WP:生者传记方针---“应移除受善意编者反对或‘对来源作出推测性解释’的任何无来源之内容”、“或倚赖之来源不符合可供查证方针规定的内容亦应被移除”、“决不要将自行出版的书籍、杂志、网站、网络论坛、网志(即Blog,又称博客或部落格)、微博客(如twitter)、内容农场作为和在世人物有关的资料来源”。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1年8月9日 (一) 14:29 (UTC)
- (:)回应
- 阁下一些来源:
- “Even though he was named as one of China’s top 10 lawyers by the Ministry of Justice in 2001 for his work defending victims of medical malpractice and farmers whose land had been seized for redevelopment”(尽管他在2001年因为医疗事故受害者和被征地重建的农民辩护而被司法部评为中国十大律师之一),较为符合的事实是“所辩护案件在2001年律师辩论赛中被中央电视台选拍为全国十个律师故事之一”;
- “In 2001, the Chinese Ministry of Justice named him one of China’s 10 best lawyers.”(2001年,中国司法部将他评为中国十佳律师之一。),作者为Teng Biao(滕彪是也是一名人权律师),文章还是投稿;
- “高智晟曾被中国司法部评选为“中国十佳律师””,中央社文章,依旧无法验证其“十佳”真实性。
- 综上,可见其“十佳律师”或“十佳荣誉律师”阁下所称的第三方可靠来源报道均类似“中朝条约有效期20年”——以讹传讹。另如果按照高的说法,中国官方是不承认有过这个荣誉的,那么请问阁下给的所谓可靠第三方来源(其中一篇还是投稿)报道的依据是什么?
- 两篇文章冲突,请不要原创研究以及硬掰,请解释我如何形成片面解读?明确的就是如此,提供的来源为何不支持这样断言?是阁下不断在以错误的报道粉饰谎言!
- WP:生者传记方针---“应移除受善意编者反对或对来源作出推测性解释的任何无来源之内容”、“或倚赖之来源不符合可供查证方针规定的内容亦应被移除”;
- 天下杂志的子网站,如果阁下认为属于论坛恐怕不适合,那么“十佳”头衔应增加存在争议模板;并且之前即为存在争议,是阁下加入几个来源后删除存在争议模板![2];另请注意,阁下的行为是在消除观点,如果阁下认为“被证明造假”不当应加入能证明其的确获此殊荣的第三方可靠来源而不是加入仅仅提及其获得的来源,这是明显的擦边球。另外高的自我解释我加入了,阁下再次大段原文复制是十分不妥当的;
- 另,再次请求阁下不要回避证明或解释以下内容:
- “中共打击哪个对象,从网络上撤掉对该人过往的正面评价,在中共史上所在多有。”;
- 剩下9人条目中也无与此有关的“十佳律师”或“十佳荣誉律师”;
- “律师论辩大赛的十佳荣誉律师”和“全国(中国)十佳律师”含义是否一样;
- 当时评选的是“十佳律师”(“十佳荣誉律师”)而非“有十个律师获荣誉律师”或非仅仅是“所辩护案件在2001年律师辩论赛中被中央电视台选拍为全国十个律师故事之一”--MINQI(留言) 2021年8月9日 (一) 16:16 (UTC)
(※)注意Wetrace在条目本人所写注释中不断加入不适当的“OR”、“Fact”模板,尽管内容均有来源符合《可供查证》。请不要:
- 原创研究1:高妻子发言已明确说了“他没有什么十佳律师的称号。只是得过2001年首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荣誉奖。”,原创研究其妻子所说“荣誉奖”就是“十佳律师”。进而原创研究其妻子发言与高自己解释乃至各媒体报道不冲突;
- 原创研究2:“律师论辩大赛的十佳荣誉律师”=“全国(中国)十佳律师”,中国大陆有“全国(中国)十佳律师”;
- 原创研究3:几个媒体考证或核查过高获得过此荣誉,媒体均为仅仅写“被中国司法部评选为‘中国十佳律师’”——对来源作出推测性解释之内容;
- 诽谤他人原创研究,无视“在本方针与另两大内容方针的限制下,对现有来源的内容进行收集与整理方面的研究是受到鼓励的”[3](编辑摘要)。请详细说明本人目前编辑何处“超越来源中的表达,或者将来源用在与其本意不符的场合”?
- 因为某一微小错误,就移除新增的大篇幅内容。[4]
- 胡乱提出来源请求:对已有来源的内容加入不正当的“fact”标记,借此暗示适当引证的条目内容成疑。
- 胡乱加入原创研究模板[5];
- 歪曲解读其他编者的行为、扮演受害者:不断声称“MINQI添加“网站论坛”文章,并以此删除其他第三方可靠来源,违反WP:生者传记方针”、“是MINQI进行原创研究原创总结”。尽管本人已明确在不可靠来源后加入请求更好来源模板,以及另两个来源均为可使用来源;
- 在其他编者对自己的编辑提出问题/异议或要求解释时,反复漠视他们的诉求:如“为何其余九人条目(有本人条目的)中无一人有‘律师论辩大赛的十佳荣誉律师’称呼”等
- 反复漠视其他编者对其操作的解释;
- 偷换概念:例如将“其余九人自身条目中无当年这个‘十佳律师’”偷换成“其余九人无自身条目”、“‘律师论辩大赛的十佳荣誉律师’和‘全国(中国)十佳律师’”偷换成“‘十佳律师’与‘十佳荣誉律师’”。--MINQI(留言) 2021年8月10日 (二) 19:21 (UTC)
- (:)回应-MINQI以上说法。建议可看另个讨论串Talk:对中国共产党摘取法轮功学员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疑问请教MINQI,是同样回应MINQI关于“十佳(荣誉)律师”的争点。
- 另外,(1)是不是中共网信办漏掉了?还是因为2002年就被备份了?新浪网上《中国青年报》2002年6月报导还在,写着:“被告代理人高智晟则为“全国十佳律师”,在律师界享有很高声望。”(2)京衡事务所网站转贴 《网易商业报导》2005年9月文章,写着“今天有着全国十佳律师称号、在为争取朱久虎出狱过程中起了主要作用的高智晟律师告诉网易商业报道说,现在他已经将朱久虎从监牢接出来”。
- 关于MINQI上面(1)声称 Wetrace“因为某一微小错误,就移除新增的大篇幅内容。[6]”(2)编辑理由声称Wetrace“删除其妻子明确说明的话掩盖其自相矛盾内容”。Wetrace(:)回应如下
- 实际上是MINQI自己先删除[7]高妻与高智晟本人等说法,且当时将“证明造假”改“存争议”;Wetrace以为MINQI认识到问题,毕竟MINQI用“注释”在条目写作推论,是原创研究总结且违反WP:生者传记。没想到M仍坚持如此做,还原创总结称高“造假”,坚持添加“论坛网站”。建议关注MINQI删掉高本人哪些说法。
- 当MINQI(1)先自行删除[8]高妻与高智晟本人等说法2千多字元后;
- 接着(2)[9]重写高妻及“高智晟部分说法”,被MINQI删掉不复的高智晟语句例如---第一、我素视这个制度给的一切“荣誉”若粪土;第二、如果司法部的话是真的,那么,在2001年,司法部和中央电视台表彰的律师论辩大赛全国十佳荣誉律师的活动即是一次公开的造假之举;第三、那次表彰中被冠以“十佳荣誉律师”称号的还有北京的康健律师、北京的顾永中律师、辽宁的陈庆阳律师、天津的庞彪律师、吉林的修宝律师、重庆的张元炳律师、云南的刘胡乐等十名律师,也和我高智晟一样是“假货”。亦即司法部那次“造出”我等10名律师论辩大赛的“十佳荣誉律师”,如果是造假,也是你司法部当年在造假,而非我高智晟造假。
- MINQI再接着(3)[10]再添加“论坛网站”指称造假的文章,这并非可靠来源,违反WP:生者传记。----在下Google搜索 中国政府网域(高智晟 十佳 site:gov.cn),未能查到相关说明。
- MINQI坚持使用一篇网站论坛文章为主,以“十佳律师”“十佳荣誉律师”两字差异,称高“造假”,并以此否定、删除海外第三方可靠来源报导。那么MINQI能否看看:中国大陆媒体2005年以前也有报导,例如(1)新浪网上《中国青年报》2002年6月报导称呼“高智晟则为“全国十佳律师”,在律师界享有很高声望。”(2)京衡事务所网站转贴 《网易商业报导》2005年9月文章,写着“今天有着全国十佳律师称号、在为争取朱久虎出狱过程中起了主要作用的高智晟律师告诉网易商业报道说...”。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1年8月10日 (二) 20:30 (UTC)
- (:)回应
- 和之前您给的来源有何区别?给您说了几次就和《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的有效期》那个问题一样,可能是以讹传讹根本无法证明?网上还有人民网写的图片,有用吗?
- 又在混淆视听,我先删除(阁下建议我“已被证实造假”完全是原创研究、不当,我改为有争议),再修改完善——不还在玩“歪曲解读其他编者的行为、扮演受害者”这套?
- 请问有何必要需要完整写出其回应全文?再次诽谤他人原创研究,无视“在本方针与另两大内容方针的限制下,对现有来源的内容进行收集与整理方面的研究是受到鼓励的”
- 请问后面那个“Better Source”是不是我加的?“坚持使用一篇网站论坛文章为主”?我写的一堆内容,只有一条是那个,阁下张口就来???
- 还是车轱辘,您的那些一堆没用的我哪个没给您加上去、分类?人其他编者都在那说“有关的一些文献资料离事件发生已经久远,可能存在互相引用的情况,或许不好直接肯定为可靠来源”[11]人委婉说法听不懂吗???现在情况《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的有效期》有什么区别?一堆中外第三方可靠来源还带央视、BBC呢,写的有效期20年,结果人外交部发言人澄清,全错的——以讹传讹。请不要再找这种根本没用的、非专门查证的来源,谢谢。自己证明自己循环中,没请找到当时总决赛新闻、所编成的书籍或当时视频???--MINQI(留言) 2021年8月10日 (二) 22:24 (UTC)
- (:)回应-MINQI您好,(1)不知道您怎么会把“十佳律师”、“中国十佳律师”列为“原创研究”[12]。在下已经提出许多“十佳律师”有效第三方来源,都以此称呼高智晟,在下甚至找到中国大陆早期来源。MINQI您把在下附上来源删除,而添加在您所谓“注释”当中,再说在下这是原创研究总结,这是很荒谬的。(2)是您应该提出央视的资料,在下之前就问过您请您提出。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1年8月11日 (三) 00:46 (UTC)
- (?)疑问+(:)回应:
- 请问阁下给的来源中是否有一个明确核实或明确声称核实过高的“全国十佳荣誉律师”或“十佳律师”或“中国十佳律师”?请问本人是否给您拿出了以讹传讹的事实例证《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的有效期》?PS:高妻子原话可是“他没有什么十佳律师的称号”,请注意是“没有什么十佳律师”,在大陆汉语中“没有什么十佳”是包括没有“十佳”及其他“任何十佳”如“全国十佳”、“中国十佳”、“公众满意十佳”等;
- 请问是否有来源明文写或提及“2001年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国司法部举办的《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中获评‘全国十佳荣誉律师’,亦有被称之‘十佳律师’或‘中国十佳律师’”?
- 请问 阁下依据一些来源中有提及高有“全国十佳荣誉律师”,另一些来源中有提及高有“中国十佳律师”,自己推论出“2001年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国司法部举办的《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中获评‘全国十佳荣誉律师’,亦有被称之‘十佳律师’或‘中国十佳律师’”;甚至依据在一些可使用非论坛来源中明确的审核性举动中说他没有“什么十佳律师的称号”,自己推论出“争议仅仅在‘中国十佳律师’”;阁下这行为怎么不是"“A发表于可靠来源,B也发表于可靠来源,在条目中将A和B综合起来得出结论C。”?更何况您是“A发表于可靠来源,B也发表于可靠来源,C还发布于可靠来源,在条目中将A、B和C综合起来得出结论D+E。”;
- 请问为何是本人来寻找或举证央视资料?请问是本人执意要添加其这个争议头衔吗?请问是本人应该举证能明确核实或明确声称核实过高的争议荣誉来源吗?请问本人是否给出了争议点理由和相应的来源?请问三个主要争议点中,是否只有一条是阁下不断嚷嚷的“网络论坛”来源,并且本人还添加了“需要更好来源”模板?
- 请不要转嫁举证责任;
- 请不要又双叒叕歪曲解读其他编者的行为、扮演受害者;
- 请不要又双叒叕车轱辘或循环论证。
- 综上,本人四个大疑问(包含9小问)与三个提醒,很能理清问题与阁下与我之相应责任。--MINQI(留言) 2021年8月11日 (三) 07:12 (UTC)
- (?)疑问+(:)回应:
- MINQI您好,(1)实际上您说的“转嫁举证责任”应该是您。在下已经列出多个第三方可靠来源,您有不同看法可以提出第三方可靠来源补充,而不是移除第三方来源,还把没有争议的内容标注争议。(1)您使用署名“冯岩”文章指控高智晟“造假”--这来源不符WP:生者传记方针;该论坛称“独立评论”借用1932年的刊物名称,但实际是论坛网站,首页标注[13]“ 文章乃是读者自行贴上,本坛对其内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1年8月13日 (五) 04:23 (UTC)
- (:)回应+(※)注意:1.您依旧是在车轱辘,请问阁下给的来源中是否有一个明确核实或明确声称核实过高的“全国十佳荣誉律师”或“十佳律师”或“中国十佳律师”?请问本人是否给您拿出了以讹传讹的事实例证《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的有效期》?PS:高妻子原话可是“他没有什么十佳律师的称号”,请注意是“没有什么十佳律师”,在大陆汉语中“没有什么十佳”是包括没有“十佳”及其他“任何十佳”如“全国十佳”、“中国十佳”、“公众满意十佳”等。请问其他编者是否善意提醒“有关的一些文献资料离事件发生已经久远,可能存在互相引用的情况,或许不好直接肯定为可靠来源”[14]?“而不是移除第三方来源,还把没有争议的内容标注争议。”?请问您给的所谓第三方来源是否出现在了注释里?请问 阁下依据一些来源中有提及高有“全国十佳荣誉律师”,另一些来源中有提及高有“中国十佳律师”,自己推论出“2001年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国司法部举办的《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中获评‘全国十佳荣誉律师’,亦有被称之‘十佳律师’或‘中国十佳律师’”;甚至依据在一些可使用非论坛来源中明确的审核性举动中说他没有“什么十佳律师的称号”,自己推论出“争议仅仅在‘中国十佳律师’”;阁下这行为怎么不是"“A发表于可靠来源,B也发表于可靠来源,在条目中将A和B综合起来得出结论C。”?更何况您是“A发表于可靠来源,B也发表于可靠来源,C还发布于可靠来源,在条目中将A、B和C综合起来得出结论D+E。”。2.冯的文章找不到更好来源删除就删除吧。我做出让步。--MINQI(留言) 2021年8月13日 (五) 06:05 (UTC)
- 言而总之,请您认真正面的一一回答(一一对应地回答)以下五个大问题(十一个小问),这样此次争议才有可能解决,不然您只是不断地在歪曲解读其他编者的行为、扮演受害者、车轱辘或循环论证以及转嫁举证责任:
- 请问阁下给的来源中是否有一个明确核实或明确声称核实过高的“全国十佳荣誉律师”或“十佳律师”或“中国十佳律师”?请问本人是否给您拿出了以讹传讹的事实例证《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的有效期》?另请,(※)注意:高妻子原话可是“他没有什么十佳律师的称号”,请注意是“没有什么十佳律师”,在大陆汉语中“没有什么十佳”是包括没有“十佳”及其他“任何十佳”如“全国十佳”、“中国十佳”、“公众满意十佳”等。如有不同理解请解释其妻子说的是“没有什么十佳”而非“没有十佳”并给出推测理由;
- 请问其他编者是否善意提醒“有关的一些文献资料离事件发生已经久远,可能存在互相引用的情况,或许不好直接肯定为可靠来源”[15]?请问您所谓的“被移除的第三方来源”是否被本人一一详细列出在“注释”段落?
- 请问是否有来源明文写或提及“2001年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国司法部举办的《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中获评‘全国十佳荣誉律师’,亦有被称之‘十佳律师’或‘中国十佳律师’”?
- 请问 阁下依据一些来源中有提及高有“全国十佳荣誉律师”,另一些来源中有提及高有“中国十佳律师”,自己推论出“2001年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国司法部举办的《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中获评‘全国十佳荣誉律师’,亦有被称之‘十佳律师’或‘中国十佳律师’”;甚至依据在一些可使用非论坛来源中明确的审核性举动中说他没有“什么十佳律师的称号”,自己推论出“争议仅仅在‘中国十佳律师’”;阁下这行为怎么不是"“A发表于可靠来源,B也发表于可靠来源,在条目中将A和B综合起来得出结论C。”?更何况您是“A发表于可靠来源,B也发表于可靠来源,C还发布于可靠来源,在条目中将A、B和C综合起来得出结论D+E。”;
- 请问为何是本人来寻找或举证央视资料?请问是本人执意要添加其这个争议头衔吗?请问是本人应该举证能明确核实或明确声称核实过高的争议荣誉来源吗?请问本人是否给出了争议点理由和相应的来源?请问三个主要争议点中,是否只有一条是阁下不断嚷嚷的“网络论坛”来源(现在也已删除),并且本人还添加了“需要更好来源”模板?--MINQI(留言) 2021年8月13日 (五) 07:48 (UTC)
- MINQI您好,就您自己提出的问题,请您自己回答看看:您要如何证明,“十佳”荣誉律师、或“十佳”律师,是不存在的呢?编辑维基百科,是依据许多第三方来源所述。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7月28日 (五) 03:00 (UTC)
- @Wetrace:其妻子在接受采访时说的话完全证明了我所述“,是不存在的”,至少不存在“在2001年由中国司法部颁发的‘十佳’荣誉律师、或‘十佳’律师”。请你记住是你你提出“高智晟妻子接受访问说的那句话,前后文与真实意思是什么,是可以讨论的。”那么请你解释其妻子“他没有什么十佳律师的称号。只是得过2001年首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荣誉奖。主办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央电视台和全国律师协会。”这段话,并给出相应语言学上的佐证。
- 再请你认真正面的一一回答(一一对应地回答)以下四个大问题,这样此次争议才有可能解决,不然你只是不断地在歪曲解读其他编者的行为、扮演受害者、车轱辘或循环论证以及转嫁举证责任:
- 请问Wetrace下给的来源中是否有一个明确核实或明确声称核实过高的“全国十佳荣誉律师”或“十佳律师”或“中国十佳律师”?请问本人当时是否给Wetrace拿出了以讹传讹的事实例证《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的有效期》?另请,(※)注意:高妻子原话可是“他没有什么十佳律师的称号”并且详细说明2001年事情原委,请注意是“没有什么十佳律师”,在大陆汉语中“没有什么十佳”是包括没有“十佳”及其他“任何十佳”如“全国十佳”、“中国十佳”、“公众满意十佳”等。如有不同理解请解释其妻子说的是“没有什么十佳”而非“没有十佳”并给出推测理由;另请Wetrace说明高智晟是否在2001年外获得中国司法部奖项?
- 请问其他编者是否善意提醒“有关的一些文献资料离事件发生已经久远,可能存在互相引用的情况,或许不好直接肯定为可靠来源”?请问Wetrace所谓的“被移除的第三方来源”是否被本人一一详细列出在“注释”段落?
- 请问是否有来源明文写或提及“2001年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国司法部举办的《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中获评‘全国十佳荣誉律师’,亦有被称之‘十佳律师’或‘中国十佳律师’”?
- 请问Wetrace依据一些来源中有提及高有“全国十佳荣誉律师”,另一些来源中有提及高有“中国十佳律师”,自己推论出“2001年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国司法部举办的《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中获评‘全国十佳荣誉律师’,亦有被称之‘十佳律师’或‘中国十佳律师’”;甚至依据在一些可使用非论坛来源中明确的审核性举动中说他没有“什么十佳律师的称号”,自己推论出“争议仅仅在‘中国十佳律师’”;Wetrace这行为怎么不是"“A发表于可靠来源,B也发表于可靠来源,在条目中将A和B综合起来得出结论C。”?更何况Wetrace是“A发表于可靠来源,B也发表于可靠来源,C还发布于可靠来源,在条目中将A、B和C综合起来得出结论D+E。”。“依据许多第三方来源所述”就是你被容许原创总结的理由吗?
- 请你认清楚:高智晟自己说法不是可靠来源——不能用于有争议的条目;不能采用自吹自擂的作品;只是直接和他本人有关的,不能采用牵扯到第三方的,或和主题不直接有关的部分。
- 如果你不能回答上述问题并依旧坚持你的偏见,只能证明你是在为了阐释观点而扰乱。--MINQI(留言) 2023年7月28日 (五) 07:21 (UTC)
- MINQI您好,就您自己提出的问题,请您自己回答看看:您要如何证明,“十佳”荣誉律师、或“十佳”律师,是不存在的呢?编辑维基百科,是依据许多第三方来源所述。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7月28日 (五) 03:00 (UTC)
- (:)回应
再提关于“十佳律师”
@Wetrace:你一而再再而三的以讹传讹(两年前你就这问题已经理屈词穷)现在还在其他讨论中欺骗社群、诽谤我。“他没有什么十佳律师的称号。只是得过2001年首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荣誉奖。主办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央电视台和全国律师协会。”[1]”这几句话就是他自己老婆说的,你否认吗?这几句被记录在《大纪元》报道中你否认吗?--MINQI(留言) 2023年7月18日 (二) 17:49 (UTC)
- (!)意见-在下并未词穷,已经回复过您。MINQI提的对高智晟律师的质疑。大量国际媒体都称高为十佳律师,可以看2005年高智晟文章回应中共司法部的“十佳律师假冒说”《高智晟:高智晟的“十佳律师”是假冒的。无法无天的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已完全失态》。
- 高智晟妻子接受访问说的那句话,前后文与真实意思是什么,是可以讨论的。
- 您可以看高智晟本人的回应。以及许多国际媒体的说法。其它第三方海外与国际媒体的“十佳律师”说法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7月25日 (二) 13:55 (UTC)
- @Wetrace::
- 1.自吹自擂性文章毫无可靠可言。
- 2.大量所谓的国际媒体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以讹传讹。
- 3.请问你认为其妻子前后文与真实意思是什么?其妻子明确说的是其“他没有什么十佳律师的称号。只是得过2001年首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荣誉奖。主办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央电视台和全国律师协会。”,请问高智晟是否在2001年外获得过中国司法部的十佳律师?--MINQI(留言) 2023年7月25日 (二) 15:15 (UTC)
- (!)意见-现在Google “高智晟、十佳、律师”,2021、2022、2023都还有大量海外媒体报导,例如2022-BBC“十大优秀律师”、2022台湾中央广播RTI“中国十佳律师”、2021年12月台湾中央通讯社“曾被中国司法部评选为“中国十佳律师””。
- MINQI 2021年声称“已被证明造假”,MINQI使用显然不符来源要求的“论坛文章”,却删除掉第三方来源写明十佳的内容。
- MINQI以 【高智晟妻子接受大纪元访问说的一句话】,能否否定掉全部其它第三方来源说法?-----【记者:高智晟是哪年被评为全国十佳律师的?高妻:他没有什么十佳律师的称号。只是得过2001年首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荣誉奖。主办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央电视台和全国律师协会。】---前后文与高妻的真实意思是什么,是可以讨论的,高妻当时意思,是否认为这头衔不重要不在意?
- 在下2021年耐心的列出中国大陆境内,高智晟被压迫前的消息。新浪网上《中国青年报》2002年6月报导还在,写着:“被告代理人高智晟则为“全国十佳律师”,在律师界享有很高声望。”(2)京衡事务所网站转贴 《网易商业报导》2005年9月文章,写着“今天有着全国十佳律师称号、在为争取朱久虎出狱过程中起了主要作用的高智晟律师告诉网易商业报道说,现在他已经将朱久虎从监牢接出来”。
- 许多国际媒体的说法。其它第三方海外、台湾媒体例如中央社、香港媒体、与国际媒体的“十佳律师”说法。----看看2006年香港“亚洲周刊”报导“全国十佳律师”。
- 同时可以看高智晟本人2005年的回应《高智晟:高智晟的“十佳律师”是假冒的。无法无天的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已完全失态》,高智晟批评司法部的“假冒说”。-----“第一、我素视这个制度给的一切“荣誉”若粪土;第二、如果司法部的话是真的,那么,在2001年,司法部和中央电视台表彰的律师论辩大赛全国十佳荣誉律师的活动即是一次公开的造假之举;第三、那次表彰中被冠以“十佳荣誉律师”称号的还有北京的康健律师、北京的顾永中律师、辽宁的陈庆阳律师、天津的庞彪律师、吉林的修宝律师、重庆的张元炳律师、云南的刘胡乐等十名律师,也和我高智晟一样是“假货”。亦即司法部那次“造出”我等10名律师论辩大赛的“十佳荣誉律师”,如果是造假,也是你司法部当年在造假,而非我高智晟造假。”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7月25日 (二) 15:19 (UTC)
- @Wetrace:请您认真正面的一一回答(一一对应地回答)以下四个大问题,这样此次争议才有可能解决,不然您只是不断地在歪曲解读其他编者的行为、扮演受害者、车轱辘或循环论证以及转嫁举证责任:
- 请问Wetrace下给的来源中是否有一个明确核实或明确声称核实过高的“全国十佳荣誉律师”或“十佳律师”或“中国十佳律师”?请问本人当时是否给Wetrace拿出了以讹传讹的事实例证《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的有效期》?另请,(※)注意:高妻子原话可是“他没有什么十佳律师的称号”并且详细说明2001年事情原委,请注意是“没有什么十佳律师”,在大陆汉语中“没有什么十佳”是包括没有“十佳”及其他“任何十佳”如“全国十佳”、“中国十佳”、“公众满意十佳”等。如有不同理解请解释其妻子说的是“没有什么十佳”而非“没有十佳”并给出推测理由;另请Wetrace说明高智晟是否在2001年外获得中国司法部奖项?
- 请问其他编者是否善意提醒“有关的一些文献资料离事件发生已经久远,可能存在互相引用的情况,或许不好直接肯定为可靠来源”?请问Wetrace所谓的“被移除的第三方来源”是否被本人一一详细列出在“注释”段落?
- 请问是否有来源明文写或提及“2001年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国司法部举办的《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中获评‘全国十佳荣誉律师’,亦有被称之‘十佳律师’或‘中国十佳律师’”?
- 请问Wetrace依据一些来源中有提及高有“全国十佳荣誉律师”,另一些来源中有提及高有“中国十佳律师”,自己推论出“2001年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国司法部举办的《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中获评‘全国十佳荣誉律师’,亦有被称之‘十佳律师’或‘中国十佳律师’”;甚至依据在一些可使用非论坛来源中明确的审核性举动中说他没有“什么十佳律师的称号”,自己推论出“争议仅仅在‘中国十佳律师’”;Wetrace这行为怎么不是"“A发表于可靠来源,B也发表于可靠来源,在条目中将A和B综合起来得出结论C。”?更何况Wetrace是“A发表于可靠来源,B也发表于可靠来源,C还发布于可靠来源,在条目中将A、B和C综合起来得出结论D+E。”;
- 高智晟自己说法不是可靠来源——不能用于有争议的条目;不能采用自吹自擂的作品;只是直接和他本人有关的,不能采用牵扯到第三方的,或和主题不直接有关的部分。--MINQI(留言) 2023年7月25日 (二) 15:4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