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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982JB -| 2023年11月11日 (六) 04:03 (UTC)回复

Re: 为什么要删除快速删除模版?

编辑

相关页面不符合 G11。请参阅 WP:SD 以了解符合快速删除的情况。--广雅 范 2023年11月16日 (四) 09:06 (UTC)回复

2023年11月

编辑

  请停止对维基百科作出无建设性的编辑(正如阁下于李商隐的编辑)。您的编辑已构成破坏,并已被回退。如果您想进行测试,请使用沙盒。持续的破坏行为会导致阁下失去编辑权限。敬请留意。 西 2023年11月16日 (四) 09:23 (UTC)回复

关于阁下的签名

编辑

您好,虽然维基百科可以设定个性签名,但签名不该包含任何有违方针与指引或是任何常识上不该被加进签名的内容。您的签名“警告: 此签名无效”可能会造成他人误会,请修改,谢谢您。--SunAfterRain 2023年11月19日 (日) 11:41 (UTC)回复

已改。--water 2023年11月19日 (日) 11:46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Tigerzeng我首先承认我是桀桀桀的傀儡,然后第三次道歉,我希望管理员能够原谅我,我在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桀桀桀中也进行了一连串声明,我希望管理员能够将我这个账号解封,以前所有的账号弃用,我的所有傀儡已经在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桀桀桀中列出(全被查出),我希望管理员Mys721tx回避,他一直以来都似乎对我有偏见。该封锁ID是#521270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拒绝这位用户的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社群对多次撒谎者自然有偏见。
  处理人:Mys_721tx留言2023年11月25日 (六) 05:38 (UTC)回复
wp:避嫌WMLO当年果然说得对。--water 2023年11月25日 (六) 08:30 (UTC)回复
11月22日申诉声称不再滥用傀儡,用户查核查明阁下11月23日仍有注册新傀儡账号,言而无信,果然引用扰乱者的话的都是扰乱者。Mys不会单单因为你的反对而需要避嫌,滥用避嫌原则逃避责任的时间早已过去。--西 2023年11月25日 (六) 08:44 (UTC)回复
我是在粤维那边注册的,然后来中维看看情况,当时没有登出,所以就自动形成了一个账号,我也没有在中维进行编辑。--water 2023年11月25日 (六) 08:49 (UTC)回复
滥用避嫌原则逃避责任的时代早已过去,但是管理员滥用“滥用避嫌原则逃避责任的时间早已过去”这个理由的时代却开始了。--water 2023年11月25日 (六) 08:52 (UTC)回复
请不要一直以社群自居,你不能代表社群。--water 2023年11月25日 (六) 08:50 (UTC)回复

@Tigerzeng如果您不愿意处理请先说一声,以免发生误会。--water 2023年11月22日 (三) 14:05 (UTC)回复

(:)回应:复查的管理员不一定需要由封锁的管理员审核封禁申诉,还是请阁下您尽速申请电邮,而一再的违反傀儡方针仅会失去社群对您的信任,也请阁下避免模糊焦点或者试图将自己不适当的行为予以合理化,避免问题更加恶化,请您自重。--薏仁将🍀 2023年11月23日 (四) 01:5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