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二八”命令

八·二八命令中共中央于1969年8月28日发布的一道命令。该命令要求群众不准冲击中国人民解放军,不准抢夺军队的武器、装备和车辆;驻边疆部队指战员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外出串连;一切跨行业的造反派组织要立即解散;停止武斗,解散各种专业武斗队,撤除一切武斗据点,上交一切武器[1][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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