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永祚
生平
编辑丁永祚个性敏锐,洞察事物,于十九岁时中万历元年(1573年)的举人[2],十七年(1589年)会试中副榜,授德化县知县,就任后减免盐岁、杜绝罪犯、抑压豪强、教化人民,曾以风水为由,捐俸兴建南门祭祀文昌,以振兴地方文学。之后调任福清,治理一如在德化县[3],不久德化新任知县滥收冒籍士子,学生告上督学遭对方申令相告,丁永祚就如实反映实情,督学免去冒籍者资格,而新知县也被免官[4]。
不久丁永祚以治行异等升任太仓知州,在旱灾时于烈日徒步祈祷,立刻下雨;朝廷下令催粮令民恐惧,他以官常争取,民众都不忍心欠税,同时也地方平均物价,七年后因父母去世回乡[5][6]。之后入朝担任刑部员外郎,到江南审理狱事,免去数百人死刑和流刑,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擢任宝庆知府,釐剔奸弊不遗馀力,与前任知府冀光祚被称为“二祚”,升湖广按察司副使,仍理府事,很快补任云南盐粮参政致仕[1][7]。
引用
编辑- ^ 1.0 1.1 民国《南昌县志·卷三十二·人物志三》:丁永祚,字尔锡,丁坊人,由举人官福建德化县,德化僻小,自永祚为令后始有科第;调福清县,城险且庳薄,屡议增拓,以费莫敢任,永祚力承其役,民不苦扰。以治行异等除知太仓州,补禹州,擢刑部员外郎谳江南狱,免大辟谪戍数百人;擢知宝庆府,晋秩按察副使,仍理郡事,未几补云南盐粮参政致仕。
- ^ 民国《南昌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三》:万历元年癸酉乡试……丁永祚 字尔锡,丁坊人,详传
- ^ 乾隆《福清县志·卷八·职官志》:丁永祚,字尔锡,南昌人。由举人初为永春【德化】县有惠政,在福清治如永春。
- ^ 乾隆《德化县志·卷十三·人物志上》:丁永祚,江西南昌人。年十九领乡荐,英韶警敏,洞悉物情。至则豁盐税,绝关提,抑豪强,邑民尚气,涵濡渐化之。不怒而威,民俗以淳。见人才寥落,慨然曰:“邑无南门故也。南为离方,文明之位,奈何阙焉?”捐俸筑之,建楼其上,以祀文昌。改调福清,尤不忘德之士民。后令钱某县试滥收冒籍,庠士赴督学鸣其事。钱令文致申详,众惧不测。祚闻之,即以实驰告,督学皆直之。钱令因论去。冒籍彻清,人文蔚起。后历知州府,官至湖广宪副使。德与福清并祠之。
- ^ 民国《江苏省通志稿·人物志·第八卷·名宦八》:丁永祚,号建白,南昌人。万历十七年副榜,授福清知县,升太仓知州。岁旱、潦,永祚疏布徒跣烈日泥涂中,雨、旸立应。羽书急催科,令民无恐,我以官争之。民不忍逋,赋亦办给。定役下里,孤嫠至举案与争。用物给平直,牙户不知官估。先后七年。丁忧去。
- ^ 民国《太仓州志·卷十二·名宦》:丁永祚,号建白,南昌人。万厯二十年【十七年】会试副榜,授福清知县,升太仓知州。岁旱潦水,永祚蔬布徒跣烈日泥涂中,雨旸立应;台檄急催科令民无恐,我以官常争之,民不忍逋赋,亦办给定役,下里孤嫠,至攀案与争用物给平值,牙户不知官估,先后七年去。
- ^ 道光《宝庆府志·卷百八·政绩录四》:冀光祚,字弈轩,邯郸人,万厯三十一年以工部郎出守(宝庆)……光祚之去也,为万厯三十四年,南昌周【丁】永祚继之。永祚字尔锡,以刑部员外郎出守,性坦易,为治不求赫赫声,而涤弊釐奸不遗馀力,民不敢欺;旋擢湖广按察司副使。永祚与光祚皆起家部郎,政术亦略同,时称“二祚”,固一时贤守也。
参考文献
编辑- 民国《江苏省通志稿》·人物志·第八卷·名宦八
- 民国《南昌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三
- 民国《南昌县志》·卷三十二·人物志三
- 乾隆《德化县志》·卷十三·人物志上
- 乾隆《福清县志》·卷八·职官志
- 民国《太仓州志》·卷十二·名宦
- 道光《宝庆府志》·卷百八·政绩录四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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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施汀 |
明朝德化县知县 1590年-万历年间 |
继任: 钱光宇 |
前任: 欧阳劲 |
明朝福清县知县 万历年间 |
继任: 张勉学 |
前任: 蔡杲 |
明朝太仓州知州 1596年-1604年 |
继任: 陈随 |
前任: 冀光祚 |
明朝宝庆府知府 1608年-1612年 |
继任: 凌伯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