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广州的东湖新村,是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个商品房项目、第一个引进外资发展房地产的项目、和第一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东湖新村是由原广州市东山区引进外资住宅建筑指挥部与香港宝江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联合兴建。 [1]东湖新村的招商引资合作发展模式,突破了改革开放初期历史遗留下来的条条框框,为后来蓬勃发展的中国房地产产业提供了多方位而有力的带头示范作用。 [2] [3]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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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新村是由广州市东山区引进外资住宅建筑指挥部(后发展为为东华实业公司)与香港宝江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联合兴建,于1979年10月15日下午在广州北苑酒家举行签约仪式。[1]正式签约之前,为了摸索出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互利合作方式,双方都经过了颇为漫长而曲折的谈判协商过程。原东山区当局通过了一度惊动中央的重重辩论和审批后,为此成立了引进外资住宅建设指挥部,东山区房管局负责人李庆符主持了长达半年与港商的曲折谈判。[2]

东湖新村位于广州市东山湖公园(俗称东湖公园)西侧,原是一片臭水塘。按照穗港双方合同,东山区提供土地,负责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和场地平整)和其他市政建设,宝江则提供资金、建筑设计和技术。香港发售时约为港币2500元/平方米(当时100港元约兑30元人民币),一推出就被抢购一空。有大量香港人有亲戚在广州,希望在广州置业解决亲人的住屋问题,还有部分人要到广州做生意用以自住。当时一位香港人一口气买下十套给广州亲戚居住。馀下有近2万平方米分配予东山区拆迁户,另外2万多平方米在内地市场发售,售价为人民币700元/平方米,成为国内第一批商品房。1982年,东湖新村第一批面向内地市场的商品房出售,开盘不久就被各大单位抢购一空,像当时的经贸大企业外轮供应公司、华侨公司都是整栋购入。[2][4][5]

1979年12月21日,东湖新村打下第一根桩。1981年4月,东湖新村第一批1至5栋楼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1981年5月,东湖新村成立中国大陆第一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3]1982年底,东湖新村基本建成。[6]

项目由香港著名建筑设计师李允鉌担任总设计师,他也是参与了合作谈判的宝江公司董事之一。[1]总体布局为“周边式双层面加复式”设计。“周边式”即是采用建筑四面围合,中间留出广阔空间做园林绿化;“双层面”即地面首层做商铺或其他用途,而住宅首层实际从二楼开始。屋苑内所有楼宇都由设在第二层的连廊平台相连,这样不仅使人流得以分散,也增加了小区内活动和交往空间。二层走廊到地面的通道设计设有多种平缓的梯级及缓坡,后者方便坐轮椅的长者。此外,每栋楼的楼梯背面都有一部小电梯,方便1980年代初的家庭运煤运米。

全部建成后,东湖新村总用地面积31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000平方米,其中包括2个近万平方米的园林,小区内有二十五幢八层住宅楼宇(后来又有两幢十六层电梯住宅楼宇),是当时中国最大型最豪华的花园小区。从东湖新村的整体建筑设计规划来看,明显地受到当时香港成熟的同类大型住宅小区如美孚新村等的影响[2],但楼宇高度则较低。

东湖新村项目不但引进了外资,而且引进了当时先进的住宅小区建筑设计和物业管理的理念,作出了符合当时国情的具体实现。从此,“商品房市场”这个当时陌生的社会经济概念随着东湖新村这个成功范例的诞生逐渐地影响了全国,成为了改革开放初期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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