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廣州的東湖新村,是中國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的第一個商品房項目、第一個引進外資發展房地產的項目、和第一個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東湖新村是由原廣州市東山區引進外資住宅建築指揮部與香港寶江發展有限公司共同聯合興建。 [1]東湖新村的招商引資合作發展模式,突破了改革開放初期歷史遺留下來的條條框框,為後來蓬勃發展的中國房地產產業提供了多方位而有力的帶頭示範作用。 [2] [3]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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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湖新村是由廣州市東山區引進外資住宅建築指揮部(後發展為為東華實業公司)與香港寶江發展有限公司共同聯合興建,於1979年10月15日下午在廣州北苑酒家舉行簽約儀式。[1]正式簽約之前,為了摸索出一種雙方都能接受的互利合作方式,雙方都經過了頗為漫長而曲折的談判協商過程。原東山區當局通過了一度驚動中央的重重辯論和審批後,為此成立了引進外資住宅建設指揮部,東山區房管局負責人李慶符主持了長達半年與港商的曲折談判。[2]

東湖新村位於廣州市東山湖公園(俗稱東湖公園)西側,原是一片臭水塘。按照穗港雙方合同,東山區提供土地,負責三通一平(通水、通電、通路和場地平整)和其他市政建設,寶江則提供資金、建築設計和技術。香港發售時約為港幣2500元/平方米(當時100港元約兌30元人民幣),一推出就被搶購一空。有大量香港人有親戚在廣州,希望在廣州置業解決親人的住屋問題,還有部分人要到廣州做生意用以自住。當時一位香港人一口氣買下十套給廣州親戚居住。餘下有近2萬平方米分配予東山區拆遷戶,另外2萬多平方米在內地市場發售,售價為人民幣700元/平方米,成為國內第一批商品房。1982年,東湖新村第一批面向內地市場的商品房出售,開盤不久就被各大單位搶購一空,像當時的經貿大企業外輪供應公司、華僑公司都是整棟購入。[2][4][5]

1979年12月21日,東湖新村打下第一根樁。1981年4月,東湖新村第一批1至5棟樓宇竣工驗收交付使用。1981年5月,東湖新村成立中國大陸第一個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處。[3]1982年底,東湖新村基本建成。[6]

項目由香港著名建築設計師李允鉌擔任總設計師,他也是參與了合作談判的寶江公司董事之一。[1]總體佈局為「周邊式雙層面加複式」設計。「周邊式」即是採用建築四面圍合,中間留出廣闊空間做園林綠化;「雙層面」即地面首層做商舖或其他用途,而住宅首層實際從二樓開始。屋苑內所有樓宇都由設在第二層的連廊平台相連,這樣不僅使人流得以分散,也增加了小區內活動和交往空間。二層走廊到地面的通道設計設有多種平緩的梯級及緩坡,後者方便坐輪椅的長者。此外,每棟樓的樓梯背面都有一部小電梯,方便1980年代初的家庭運煤運米。

全部建成後,東湖新村總用地面積31200平方米,總建築面積76000平方米,其中包括2個近萬平方米的園林,小區內有二十五幢八層住宅樓宇(後來又有兩幢十六層電梯住宅樓宇),是當時中國最大型最豪華的花園小區。從東湖新村的整體建築設計規劃來看,明顯地受到當時香港成熟的同類大型住宅小區如美孚新村等的影響[2],但樓宇高度則較低。

東湖新村項目不但引進了外資,而且引進了當時先進的住宅小區建築設計和物業管理的理念,作出了符合當時國情的具體實現。從此,「商品房市場」這個當時陌生的社會經濟概念隨着東湖新村這個成功範例的誕生逐漸地影響了全國,成為了改革開放初期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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