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喜海(1793年—1852年),燕庭,一作燕亭,又字吉甫,山东诸城人,祖籍江南省砀山县(明弘治间始祖福公自南直隶砀山县迁山东诸城县)。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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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太保、体仁阁大学士刘墉之从孙。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生。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举人,以荫生任户部郎中道光十七年(1837年)官汀州府知府,擢甘肃巩秦阶道。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任四川按察使。个性昏聩颟顸,在川两年,严酷镇压啯噜,甚至是草菅人命。[1]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秋,赴浙江,任布政使,兼署浙江巡抚。因与巡抚吴文镕不合,遂以“风雅好古”为由被解职。[2]精心博古,好搜奇书,有多种宋本《史记》,数十种宋刻的唐人文集。咸丰二年(1852年)卒。著有《金石苑》、《海东金石存考》、《海东金石苑》、《嘉荫簃论泉截句》等。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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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刘统勋。从祖父刘墉。父刘镮之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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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说:“刘燕庭廉访在任时,凡外州县解来匪犯,或先责小板四百,然后讯供;或带至城隍庙,令犯人跪于神前,先揲一筊,如系阳筊则免死,如系阴筊则在神前责毙,或头浆迸出,或肢体断折,惨酷不可言状。而劫杀之风未泯者,由所办未得其要领也。”
  2. ^ 鲍康《观古阁泉说》中谓:“因论事辄与中丞不合,遽以好古密劾去,遂诸愿莫偿。然缘嗜古罢官,尚不失雅人深致耳。”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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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昌健:《刘喜海年谱》,《文献》2000年4月第2期,第144页。
  • 刘正庸:〈刘喜海及其金石学研究〉,《中国语文》第102卷第4期,民国97年4月。
  • 许贵文:《刘喜海生卒年考略》, 《理论界》2005年10月,第161-162页。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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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慕维德
汀州府知府
道光十三-十六年
(1833-1836年)
继任:
陆我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