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度
吴文度(1441年—1510年),字宪之,号交石,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泉州府晋江县(今福建省泉州市)人,应天府江宁县籍,明朝政治人物,成化壬辰进士,正德初年,官至南京户部尚书。
吴文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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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户部尚书 | |
籍贯 | 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泉州府晋江县 |
字号 | 字宪之 |
出生 | 正统六年(1441年) |
逝世 | 正德五年(1510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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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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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成化元年(1465年)举乙酉科应天乡试,成化八年(1472年)壬辰科进士,除浙江龙泉县知县,升南京山东道监察御史。因与同官孙需等弹劾妖僧继晓,被施廷杖。改福建汀州府知府,有惠政。弘治年间,历任江西左参政、山西右布政使、河南左布政使等。
正德元年(1506年),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等地,平定师宗州阿本叛乱,历升户部右侍郎。正德三年(1508年),晋升南京右都御史。当初方文度召自云南,刘瑾索贿,吴文度不予理会,因此刘瑾十分气愤。恰逢工部尚书李𬭼致仕,朝廷推举吴文度及南京户部侍郎王珩继任,但刘瑾矫诏改吴文度为南京户部尚书,而与王珩俱致仕。命令一下,朝廷哗然。吴文度归乡后,所居屋仅数椽。刘瑾被诛后,未及用而去世[1][2]。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史》(卷186):吴文度,字宪之,晋江人,从父客江宁,遂家焉。登成化八年进士,除龙泉知县,征授南京御史。偕同官孙需等论妖僧继晓,被廷杖。寻迁汀州知府。瑶弗靖,设方略绥抚,瑶承赋如居民。弘治中历江西左参政,山西、河南左、右布政使。正德元年迁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师宗州贼阿本等作乱,谕不从,乃遣参议陈一经等督军二万攻之,别遣兵截盘江,据贼巢背,先后俘斩千人。入历户部侍郎。三年冬进南京右都御史。方文度召自云南,刘瑾以地产金宝,屡责贿。文度无以应,瑾深衔之。会工部尚书李𬭼致仕,廷推文度及南京户部侍郎王珩,遂改文度南京户部尚书,与珩俱致仕。命下,举朝骇异。既归,所居屋仅数椽。瑾诛,未及用而卒。珩,赵人。起家进士,亦以清操闻。
- ^ 《南京户部尚书吴文度传》:吴文度,字宪之,其先福之晋江人。父某教谕黄梅,以疾就医南京,遂家应天府之江宁。文度早孤,与伯兄居抗志力学,成化乙酉举应天乡试,登壬辰进士,授浙江龙泉知县。龙泉故号难治,文度招集父老示以礼义,其强梗者治以法,境内肃然。己亥,征拜南京山东道监察御史,秉持风采,多所建白。丁未,擢知汀州府。时徭人出没为患,文度设方略招致赋役帖帖如居民以其馀力修举学政考德问业亲笃劝之人才翕然以变秩满乃相与立祠勒石祀而颂之曰视祠之庙貌如吴公也。弘治戊午,擢江西布政司左参政。壬戌,进山西右布政使。阅岁,转河南左布政使。力专才赡,一时弊政,厘革殆尽。下和买之令,禁无名之役,人至于今称之。乙丑,拜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属夷酋阿本负险称乱,文度至抚先文告犹弗率乃进师亲临行陈擒其渠魁地方大定。夷民纳贡赋如中土。捷闻,天子降敕奖谕赐与甚厚。正德戊辰,擢户部右侍郎,寻转左侍郎。未几,拜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逆瑾用,事索贿文度,弗应。是岁十一月,改南京户部尚书致仕。文度既退,萧然深居,澹恬容与无□韦布时知巳过从辄治馔具饮宴尽欢达官贵人至则避不见。久之,逆瑾败,诸所尝倾害者朝廷次第收复之士论多属文度召命且下而以疾告,遂不起。寿七十。有《交石稿》若干卷行世。(国朝献征录 ,31卷 ,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