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听其父吴丕承讲伊洛书,知有持敬之学,不苟言笑。徙建康府溧水县。淳熙八年(1181年)进士及第,授南康军都昌县主薄。丞相赵汝愚知其贤,授嘉兴府学教授,入馆阁。庆元党案爆发,赵汝愚被贬,吴柔胜亦遭御史汤硕参奏“救荒浙右,擅放田租,为汝愚收人心”,被罢官,闲居十馀年。嘉定初年,主管刑工部架阁文字,迁国子正,历任太学博士、工部郎中,太平州知州,终官朝奉大夫,秘阁修撰[1]。嘉定十七年(1224年)卒,年七十一,谥正肃。妻沈氏生子四,长子吴源(早亡)、次子吴泳(早亡)、三子吴渊、四子吴潜。
- ^ 《宋登科记考》载:“字胜之。宁国府宣城县人,徙建康府溧水县。春熙八年登进士第,授南康军都昌县主薄。历知太平州,终朝奉大夫、秘阁修撰。谥正肃。”
- 《宋史》卷四〇〇《吴柔胜传》
- 曹彦约,《昌谷集》卷20,《秘阁修撰吴胜之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