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府 (安徽省)
明清安徽省行政区划
太平府,是明清两代的一个府,位于长江下游南岸,辖区大致相当于今日安徽省的马鞍山市及芜湖市的长江东南岸辖境。
春秋时代此地湖泊草丛中鸠鸟众多,被吴国命名为鸠兹,流经此地的长江一段,亦由此别名鸠江[1]。元朝时,为太平路。元末龙凤元年(乙未年,1355年)六月,朱元璋政权改之为府。太平府在明代属于南直隶,下辖3个县:当涂县(首县)、芜湖县、繁昌县。
清代江南省分立,江苏、安徽各分行省后,太平府与安徽省的宁国府、池州府及江苏省江宁府相邻,与安徽省庐州府及和州直隶州隔长江相望。清代太平府:隶徽宁池太广道。长江水师提督驻。领县三:当涂县、芜湖县、繁昌县[2]。1912年(民国元年),撤废太平府。
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来源
编辑- 史书
- 《明史·志第十六·地理一》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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