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贞毓(1618年—1654年),字元声,一字长声。南直隶宜兴县宜城镇人(今江苏宜兴宜城镇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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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贞毓生于明神宗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崇祯六年(1633年)中举人[1],崇祯十六年(1643年)进士。隆武时,任吏部文选主事,辗转至南宁。因与大学士严起恒、兵部侍郎杨鼎和坚决反对孙可望称王,可望怨恨在心。孙可望派贺九义带兵五千人,刺杀严起恒和杨鼎和、兵科给事中刘尧珍、吴霖、张载述等五人,投其尸于水,当天吴贞毓出差在外得免[2]。贞毓等密谋以李定国入卫护守安龙,以克制孙可望,密使员外郎林青阳驰往谕之,结果事泄被孙可望侦知。永历八年(1654年)三月二十六日,贞毓与文臣全为国、张福禄、徐极、林青阳、张镌、郑允元、赵赓禹、周永吉、朱议㞙等十八人被孙可望以“欺君误国,盗宝矫诏”罪杀害,史称“十八人之狱”。葬于北关马场。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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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父吴俨,成化二十三年进士。兄吴贞启,崇祯十年进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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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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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雍正《宜兴县志》·卷七·选举志:崇祯六年癸酉(举人)……吴贞启 俨元(玄)孙,丁丑会元……吴贞毓 贞启弟,癸未进士,有传
  2. ^ 明季南略》卷十五

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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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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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七十九》,出自《明史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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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童天闳
南明户部尚书
1648年-1651年
继任:
马天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