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之玙
生平
编辑周之玙是崇祯六年(1627年)应天乡试第六十九名举人[2],七年(1628年)联捷进士[3],获授刑部山西司主事,八年奉命江西恤刑,十年升山东司员外郎,十三年改补礼部仪制司员外郎。
著作
编辑引用
编辑-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弘光)时礼部司官:……周之玙,字玉凫,长洲【吴县】人。崇祯七年进士。授祠祭主事,进玉牒,迁员外郎。
- ^ 光绪《苏州府志·卷六十一·选举三》:崇祯六年癸酉科 解元桂伸,石埭人 吴(县)……周之玙 见进士
- ^ 《崇祯七年甲戌科进士三代履历》:周之玙,曾祖礼,祖贤,父大儒。玉凫,易三房,己酉年十一月十五日生,苏州府长洲县人,癸酉乡试,会二十九名,二甲六名,兵部观政,本年授刑部山西司主事,乙亥江西恤刑,升山东司员外,补礼部仪制司员外。
- ^ 光绪《苏州府志·卷八十一·人物八》:周之玙,字玉凫,崇祯七年进士。除刑部主事,厯礼部员外郎,其《读史感怀诗》六十首,援古验今不失国风,小雅之旨。《明诗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