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宗文 (明朝)
周宗文(16世纪—17世纪),字开鸿,浙江嘉兴府嘉善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周宗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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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光禄寺少卿 | |
籍贯 | 浙江嘉兴府嘉善县 |
字号 | 字开鸿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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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浙江乡试举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授江西清江县知县,四十六年(1618年)任戊午科江西乡试同考官。行取贵州道监察御史,因为双亲逝世辞官,守丧期满,转任湖广按察司佥事[1]。
崇祯改元,周宗文获起用为尚宝司卿,上表抚恤死事诸臣,疏纠李承祚等魏忠贤馀党。因病辞官归里,不久再起为光禄寺少卿。数年后,廷议用为顺天府府尹,被当政者阻挠,再次告病归里[2][3]。
事迹
编辑江西清江县土地贫瘠,周宗文任知县后,建造堤防以护田。章水、贡水沿岸诸城长期遭盗贼侵害,周宗文拘捕贼首处斩,馀众立散[1]。
周宗文任监察御史后,广宁失守,他上疏追究张鹤鸣延迟出兵、消极抗敌八大罪;北京落雹,他又上疏请求扶阳抑阴,诚挚指出君子小人消长之道,没有回音。朝廷议论红丸案,归罪方从哲、李可灼、崔文昇,因此忤逆崔呈秀。
周宗文个性仁厚而操守坚定之概,魏大中死在狱中,他为魏大中经营后事,武进何士晋名列党籍,带著二子投靠,他也让侄女嫁给二人。
亲属
编辑引用
编辑- ^ 1.0 1.1 《南明史·卷三十二·列传第八》:(周)宗文,字开鸿,嘉兴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授清江知县。拊循疲瘠,筑堤捍章,贡诸水。邑素苦盗,廉得其魁,捕斩以徇,馀悉解散。迁贵州道御史。广宁陷,纠张鹤鸣缓师玩寇八大罪。京师大雹,疏请扶阳抑阴,惓惓以君子小人消长之道为言。不报。议红丸,归狱方从哲、李可灼、崔文昇,因忤崔呈秀。忧归。服阕,转湖广佥事。
- ^ 《南明史·卷三十二·列传第八》:崇祯改元,入为尚宝卿。请恤死事诸臣,纠李承祚等附珰,引疾归。再起光禄少卿。久之,廷议用为京尹,为当国所抑,复引疾归。秉性仁厚而有特立之概。魏大中死狱,为经营其家事,武进何士晋名在党籍,以其二子来奔,以从女妻之。
- ^ 3.0 3.1 《嘉禾征献录·卷十九》:周宗文,字开鸿,一字开之,嘉善人。万厯庚子举人,丙辰进士。知清江县,拊循疲瘠,筑堤以捍。章、贡钤江诸水邑素苦盗,廉得其魁,捕斩以徇,馀悉解散。戊午,充本省同考。行取贵州道御史。时广宁已失守,纠兵部尚书张鹤鸣缓师玩寇。京师大雨雹,疏请扶阳抑阴惓惓以君子小人消长之道为言不报。议红丸归狱方从哲、李可灼、崔文昇,忤崔呈秀,以艰归。例转湖广佥事。崇祯改元,起尚宝卿,请恤死节诸臣,纠李承祚等附珰。引疾归。再起光禄少卿。久之,廷议用为京尹,为柄国者所抑,复引疾归。宗文秉性仁厚,而有特立之㮣。同邑魏大中死狱中,为经营其家事。武进何士晋名在党籍,其二子来奔,以侄女妻之,周恤备至。有子宸藻。宸藻,字质菴,顺治戊子举人,乙未进士。选庶吉士。宸藻从弟振瑗,顺治戊子举人,康熙甲辰进士,安邑知县。
参考文献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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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茂英 |
明朝清江县知县 1617年-1622年 |
继任: 卢兆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