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档案馆

外交部档案馆(英语:Bureau of Archives of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直属事业单位,永久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外交档案。[2]

外交部档案馆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外交部制发。
主要领导
馆长李星
副馆长万颖红
专职党总支副书记秦飒
副馆长唐军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机构类型外交部直属事业单位[1]
行政级别正司局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00004457B在维基数据编辑

机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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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成立,办公厅秘书处下设档案科。1950年9月,档案科划归外交政策委员会管辖。1952年9月,档案科重新划归办公厅秘书处,同时成立档案委员会,由外交部办公厅直接管辖。1956年,撤销档案委员会,档案科和机要局电档股合并为档案室,隶属外交部办公厅,下设文档组、电档组和旧档组3个组。1958年,档案室重新划分为保管组和利用组2个组。1961年,增设联系组。文革初期,为避免档案遭到冲击,对档案室实行军事管制。1985年8月5日,将档案室独立升格为档案馆。1998年10月,办公厅图书资料室并入档案馆。[3]

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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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档案馆主要按照国务院和外交部给其确定的工作范围,负责办理以下各项工作[4][5][2]

  • 负责收集并永久管理外交部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档案,对部内、部属各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团、处,驻香港、澳门公署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 负责为部内各单位和驻外机构采选、配发与外交工作有关的种类书籍、报刊和工具书,并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 档案馆具有对本部门档案业务的行政管理职能。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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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室
  • 业务指导处
  • 保管利用处
  • 鉴定开放处
  • 图书资料处
  • 技术处
  • 编研处

历任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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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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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外交部档案馆. 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 [2023-03-25]. 机构类型 事业单位 批准机构名称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经营期限 2022-10-24 到 2027-10-24 登记号 未公示 [失效链接]
  2. ^ 2.0 2.1 档案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2-09-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31). 
  3. ^ 朱开宪. 中国外交档案管理机构建立发展初探. 档案学通讯. 2003, 2003 (06): 89–91. doi:10.16113/j.cnki.daxtx.2003.06.025.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档案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档案馆. [2014-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4). 
  5. ^ 外交部档案解密原则:涉个人隐私档案不开放. 凤凰网. [2014-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