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炮击事件

安平炮击事件发生于1868年11月25日到12月2日,事件成因复杂,包含埤头教案,与以樟脑纠纷为主的通商问题。英国军舰于11月25日下午炮击安平,26日凌晨英军登陆安平袭击台湾水师协官署,清兵11名阵亡6名受伤,水师协署副将江国珍受伤藏匿民家,后服毒自尽[1] 。27日与自台湾府赶来支援的清兵发生战斗,清兵的火药库遭英军放火。台湾镇总兵刘明灯以英方强横企图再战,但为地方仕绅以“从前粤东洋务,前事可鉴”所劝阻而停战谈和[2]

事件背景

编辑

台湾在清治时期,1855年地方官员与美商私订密约允许经商,1858年依天津条约开放台南安平港,开港后在台湾的通商与教案纠纷频传,涉外事件纷至沓来,之后更于台湾本土发生数次战役。安平炮击的时空背景主要有三:

  • 樟脑纠纷事件:自1725年,台湾设修造战船的军工厂并设军工料馆采伐大木为造船材料,匠首即兼办脑务,樟脑即军工料馆匠首的独揽利益,并且有“封禁番地,犯者死”之政策。1858年天津条约明载樟脑在通商章程,英商可自由贸易。为垄断樟脑独占地位,台湾当地官员亦欲介入利益,在1863年违反天津条约将樟脑改为官办专卖。1868年英商怡记洋行(Messrs. Elles & Co.)经营台湾樟脑生意,由必麒麟(W. A. Pickering)在梧栖设馆,购入彰化蔡姓地方领袖所收集的樟脑,百馀担樟脑遭军工料馆馆丁拦截,后由蔡姓族人伙同抢回,同年2月13日必麒麟至当地亲自押送樟脑出货。匠首金东裕以“勾通藐法”之名,禀报台澎兵备道吴大廷,使差役协同总理、保正拘集被告。怡记洋行向英国领事哲美逊(Jamieson),指控台湾官方违反通商条约。后吴大廷去职,同年4月哲美逊会同美国驻厦门领事李让礼(Charles W. Le Gendre)向台湾知府梁元桂抗议其违反天津条约,随后对樟脑问题达成共识,即台湾发还怡记洋行所有樟脑,英方责令怡记洋行停止樟脑买卖,待英国公使与北京方面裁决。然而梁元桂并无意遵守协定,暗中派兵狙杀前往收回被没入樟脑的必麒麟,将其击伤。
  • 1868年台湾南部教案涉外纠纷 :1868年4月(同治7年3月),凤山县沟仔墘(Kao-a-Koe,又称郊墘,今屏东县竹田乡)庄民以迎妈祖赛会(3月23为妈祖诞辰)向神父勒捐,神父以与教义不合不与,天主堂随即遭抢并继以纵火焚毁[3],接著耶稣教华籍教士高长于凤山埤头时遭人殴打,遭清国士兵从埤头押送到旗后交给英领事,之后高长又被控对妇人下毒。同年4月23日,受马雅各医生信任之旗后传道人庄清风,在距英领事馆仅5哩之村庄中遭杀,尸体被切成片[4]。 5月台南府城教堂遭焚,另又有教堂迁址案。7月31日(旧历6月11日),埤头重修礼拜堂旋即又被兵勇拆毁。
  • 英方对台湾道的认知:英国领事哲美逊的继任者吉必勋(John Gibson)认为梁元桂握有武力后盾、拒绝遵守条约与共识、亦拒绝承认吉必勋领事身分,以致谈判手段僵化,倾向采取炮舰外交[2]

事件过程

编辑

1868年11月5日皇家炮舰“阿尔及利亚”号抵台,吉必勋改与舰长茄当(Gurdon)合作,此时英方已有阿尔及利亚号与鸨号两艘炮舰,依国际法“强偿之例”,军事占领热兰遮城和安平,以强偿(reprisals)形式作为担保,以维护条约权利。

英国控制安平可分三个阶段

  • 1868年11月21日到11月25日 : 英国炮舰“阿尔及利亚”号执行海上占领期
  • 1868年11月26日到12月2日 : 英军登陆占领安平时期,英军攻破水师协署,茄当劝清兵投降遭拒,双方开火交战,清军败逃,十一名被杀,六名受伤,水师协署副将江国珍自尽。
  • 1868年12月3日到1869年1月18日 : 英国炮舰“鸨”号执行海上占领期

结果与影响

编辑

安平炮击事件反映出中国官员与外国谈判,不谙国际法,处处先考量谕旨、国内法治为先,以道德诠释条约,导致爆发原可避免的军事冲突。也衍生出十九世纪万国公法应用在台湾时,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冲突,此事件中美国驻厦门领事李仙得对台湾主权产生的看法,影响日后牡丹社事件的走向[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陳良智 《清末政教關係:以清法戰爭後馬偕與劉銘傳的交涉為例》2013 (PDF). [2017-07-06].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02-16). 
  2. ^ 2.0 2.1 2.2 陈德智. 《清末臺灣安平砲擊事件之研究》. 台湾文献 (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2010-09, 61 (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16). 
  3. ^ 教會史話第七輯 《史話117 民惡天主教人》. [2018-0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18). 
  4. ^ 教會史話第七輯 《 史話121 莊清風殉教》. [2018-0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