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社事件是发生于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日本明治七年),日本以1871年八瑶湾事件杀害琉球国琉球族为由,出兵攻打台湾南部原住民各部落的军事行动,以及随后大清政府和日本国两方的外交折冲。在日本,这次事件被称为“台湾出兵”、“征台之役”或“台湾事件”。这也是日本自从明治维新以来首次对外用兵。

牡丹社事件
日期1874年5月
地点
结果
  • 日军入台期间遭受伤病影响,折损严重而罢兵。
  • 清廷与日本签订《北京专约》,抚恤难民及购买日军修筑之房舍道路。
  • 清廷更承认日本的行动为“保民义举”,给予日后的日本吞并琉球国以口实。
参战方
牡丹酋邦
射不力酋邦
 大日本帝国
指挥官与领导者
阿禄古  大日本帝国 西乡从道
大日本帝国 佐久间左马太
参战单位
牡丹社
高士佛社
射不力社[1]

 大日本帝国海军

兵力
参战人数不详,可能数约600人[2]:144 陆上兵员:3,658人
下士官以上:781人
军人:2,643人
军属:172人
从仆:62人
军舰乘员:734人[3]
伤亡与损失
战死:至少超过20人(牡丹社头目阿禄古父子在其中)
负伤:超过50人[4][5]
战死:12人
病死:561人[3]

背景 编辑

原因 编辑

琉球王国明朝起为清朝从属国,其国王接受之册封,获准朝贡贸易的次数为藩属国中之最。由于大清政府长期拒绝日本进行贸易,琉球居间进行“大清 丝绸—日本白银”转口贸易获得巨大利益,因此引起日本觊觎。

日本萨摩藩关原之战后,因财政困难、局势不稳,加上欲以海外之功向江户幕府输诚,遂有兼并琉球之举。1609年,萨摩派遣将近三千名兵力,攻入琉球王都首里城,但德川幕府命令萨摩藩保留琉球王室,以便利用琉球对大清国进行贸易活动。然而琉球王国自此丧失独立自主性,亦受萨摩藩支配,奄美群岛也被萨摩藩占领。自此琉球处于“清日(萨)两属”状态,一方面接受清政府册封并进行朝贡贸易,同时国政受到萨摩藩的控制[6]

1867年王政复古幕府将军德川庆喜被迫上表“大政奉还”,江户时代结束。随后的明治维新过程中,大量武士(维新时改称“士族”)失业,造成极大的社会问题[7]。于是西乡隆盛等人提出“征韩论”,主张以海外扩张来解决内政问题。但征讨朝鲜半岛在外交上困难较大,未获得日本内阁多数阁员支持,最后造成参议西乡隆盛等征韩派官员下野。日本朝廷为了安抚士族情绪,遂有出兵台湾之议[8][9]

有学者认为,日本政府“出兵台湾”并非仅为了缓和士族对内政的不满,而是对台湾的经济价值与战略地位有很清楚的认识,“不能将掠夺台湾资源,或侵占领土的动机矮小化。”[10]

另有学者认为,牡丹社事件发生源自“语言隔阂的误会”,非单一方面嗜杀所致。[11]


近因 编辑

 
法国人所绘清廷实际控制区域(土牛界线以西)

1871年(明治4年,同治10年)10月18日[12] ,一艘宫古岛那霸市上缴年贡的山原号[13] 回航时遭遇台风,漂流至台湾东南部八瑶湾(即今之九棚湾),船上69名宫古岛乘客溺死3人,有66名宫古岛人登陆。几天后遇上排湾族高士佛社原住民,获高士佛社人好心收留,但因双方语言不通、文化差异甚至稍有争吵,让琉球人因害怕而偷偷逃离高士佛社,高士佛社族人打猎后回部落时赫然发现琉球人不辞而别,开始对琉球人起猜疑之心,怀疑其打算对外通报部落位置引大军攻打,狠下心肠追上其大队五十四人将其出草斩首杀害[14][12],死者包括琉球豪族仲宗根丰见亲忠导氏玄雅)十四世孙忠导氏玄安,逃过一劫的其余12人则在当地汉人杨友旺、杨阿才营救下前往台湾府,由清政府官员安排转往福州琉球馆[12],乘船归国[15][16]。史称八瑶湾事件 [17]。此类事件在当时不时发生,按惯例皆由明清政府抚恤并送回琉球王国,与日本政府无涉。

但日方于1871年日本明治政府废藩置县”时,萨摩藩改为“鹿儿岛县”,原本为萨摩藩属的琉球王国被改隶于鹿儿岛县,1872年日本政府单方废止琉球王国,设置“琉球藩”,1873年日本政府外务卿副岛种臣向清朝总理衙门提起此事时,大臣毛昶熙答复:“二岛(琉球与台湾)俱我属土,属土之人相杀,裁次固在于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预贵国事,而烦为过问?”日本拿出被害者中有四位小田县(今日本冈山县小田郡)渔民的证据,又追问“贵国既然已知抚恤琉球民,为何不惩办台番?”,毛以杀人者为置之化外的生番来回应,副岛便言:“生番害人,贵国置之不理,我国有必要问罪岛人,因与贵国盟好,特先来奉告”,毛昶熙回答:“(台湾)生番系我化外之民,问罪与否,听凭贵国办理。”日方便向“无主番界”出兵[18]

经过 编辑

出兵前 编辑

 
西郷従道

日本以陆军中将西乡从道西乡隆盛之弟)为“蕃地事务局都督”,向等国租用轮船,雇用美国军事顾问李仙得(C. W. Le Gendre,又名李让礼),准备对台湾出兵[19],并事先派遣桦山资纪水野遵来台调查。

但是了1874年初,日本蠢蠢欲动并开始调兵遣将时,列强各国相继质疑日本用兵的正当性,英国即扮演密报者、仲裁者双重角色,他们向中国通风报信,并直指美国人李仙得为事件主谋者。而随着事态的发展,到了4、5月间,台湾道、台湾镇、闽浙总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等各级官员对于“番地”主权的发言立场渐趋一致,4月18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对英国正使梅辉立表示:“其人虽不治以中国之法,其地究不外乎中国之土”,即代表清廷的基本立场。

出兵前夕,英美等国正式转变态度表示反对,声明中立并拒绝租借船舰给日军日本政府迫于外交压力决定停止此次行动,大久保利通并亲自到长崎下令罢兵。但西乡从道以“已经准备妥当”为由拒不受命,断然率领三千六百名官兵前往台湾[20],这也成为日后日本军国主义军官在战场上独断独行的滥觞,充分表现出日本军国主义的一个原型(prototype),亦即军事的先行与政治的追认[21]。著名文史学家司马辽太郎曾评论这次出兵完全是无名之师,可称为“官制的倭寇”(日语:“官製の和寇”)[22]

战争过程 编辑

 
石门战役后,日军指挥官西乡从道斯卡罗人领袖合影。左坐者为卓杞笃之子朱雷、中坐者为西乡、右坐者为二股射麻里头人亦失

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5月12日,日军于社寮(今屏东县车城乡射寮村)登陆[23],而排湾族从车城乡统埔村友好的汉人那边得知日军行动,事先在要道石门埋伏。5月18日到5月21日,日军与台湾原住民有小规模接触,互有伤亡。5月22日,日本陆军中佐佐久间左马太率领日军150人进抵石门[24](今屏东县牡丹乡石门村)遭到排湾族强烈抵抗,最后日军陆战队攀上峭壁居高临下,情势逆转,排湾族在装备劣势和人数劣势下被迫撤兵,牡丹社头目阿禄古父子身亡。经此一役,多数采观望态度的原住民皆靠向日本。6月1日起日军分三路扫荡牡丹社高士佛社射不力社等原住民,沿途只有小规模抵抗,原住民人撤入山中,日军占领村落后焚烧村屋并撤回社寮营地。7月1日,牡丹社等终于投降。

之后日军移营龟山(今车城乡国立海洋生物博物馆附近)长期驻扎,却因气候与卫生因素饱受疟疾等热带疾病之苦,据日方纪录,参与行动的日军与随军人员5,990人共回报了1万6,409件的患病纪录,呈现出平均1人患病2.7次的惨况,而561名的病死者更达实际战死者的数十倍之多。

大清和日本两方交涉 编辑

日本5月中旬出兵台湾,同治帝随即于5月下旬派遣船政大臣沈葆桢钦差大臣,以巡阅为名来台,主持台湾海防及对各国的外交事务。李鸿章允调唐定奎率领的淮军十三营六千五百人赴台,该部队熟习西洋枪炮,是淮军主力。当年农历九月中旬以后到十月间陆续抵台,使得双方战力情势逆转,沈葆桢的谈判地位顿时提升了许多[25][26]。在外交方面,清朝当时以《台湾府志》记载了琅峤诸社在1725年归化大清,是为琅峤归化生番十八社一事,证明该处纳入版图并有效收取番饷。清廷认为此地已是中国领土,生番如何处置是自己的事,以此要求日本退兵[27]

加上此时日军因热病侵袭,病殁650人(阵亡者仅20余人),又已耗军费1260余万日圆(尚未计算购买运兵用船舶的770万日圆),深感难以持续。于是日本政府派内务卿大久保利通为全权大臣,赴清廷交涉[22]

当时沈葆桢及李鸿章对情势皆有清楚的判断,分别上疏表示日本急于谋和,实因情势窘迫。因此大清帝国起初态度强硬,军机大臣文祥公开表示,对于日本方面要求的军费赔偿表示:“一钱不给”[28]

但大久保商请英国公使威妥玛为调人[29],强势介入。于是中日两国在1874年10月31日签订北京专约,主旨有以下三条:

  1. 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
  2. 前次所有遇害难民之家,中国定给抚恤银两,日本所有在该处修道、建房等件,中国愿留自用,先行议定筹补银两,另有议办之据。
  3. 所有此事两国一切来往公文,彼此撤回注销,永为罢论。至于该处生番,中国自宜设法妥为约束,不能再受凶害。

结果与影响 编辑

 
明治政府授予台湾军队的明治七年从军记章

在大清方面,不言赔偿兵费,而将五十万两白银拆成十万两的“抚恤”与四十万两的“购买道路房屋”,算是在保存颜面的情况下息事罢兵[30]

投降的原住民被授予日本国旗,在他们的村庄上空飘扬,他们认为这是与日本和平和免受敌对部落侵害的象征,然而,日本人将其视为对原住民具有管辖权的象征[31]。此事件也为日后日本帝国的野心提供了有益的预演。在日本的一些圈子里,台湾已经被视为潜在的日本殖民地[32]

在日本国内,这一​​行动也安抚了明治政府内部那些推动更激进的外交政策,以及因政府在1873年拒绝进攻朝鲜而愤怒的人。重要的是,牡丹社事件发生在佐贺之乱后不久,由西乡从道西乡隆盛的弟弟)领导,主要由前萨摩佐贺武士组成。

但因为条约中有日本出兵是“保民义举”字句,日本据此认定清国政府不否认琉球是日本的属地。(1875年)继续进行“琉球处分”,令琉球终止向大清朝贡,复在1879年迫使琉球国王尚泰移住东京,派军警进驻琉球,废止“琉球藩”改设“冲绳县”,但大清并未放弃琉球宗主权对日本提出抗议。1880年,在前美国总统格兰特调解之下,日本提议及外务省底线将割琉球群岛以北归日本,南边的宫古、八重山岛属大清,清国政府则提出北边的奄美群岛归日本,中间的琉球群岛归琉球国,南边的八重山群岛(含八重山、宫古岛等)归大清,最后并未成案。直到1894年甲午战争日本击败清国,台湾割让给日本,清国无力继续过问琉球问题,琉球遂在国际默认下归属日本,清国与日本之间并没有签订任何条约,正式放弃琉球的宗主权改归日本。

“牡丹社事件”后,清廷转为积极治理台湾,增设府县,对台湾中、东部及原住民地区实行“开山抚番”,并于1885年建立福建台湾省

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清朝战败,日本借由马关条约取得台湾后,鉴于此次攻台与接收过程中病死人数远多于战死,决意在台湾积极着手规划建设医疗卫生设备,以方便统治台湾。

文化遗产 编辑

纪念碑 编辑

位于屏东县车城乡统埔村,为同治10年(1871年)八瑶湾事件中遇害琉球族的坟墓,于2011年登录为屏东县历史建筑。[11],当年死者尸首由杨友旺及客籍张眉婆、林碰狮等人以一冢安葬于统埔村落边,日本政府借此事在同治13年(1874年)发动“征台之役”,日军将领西乡从道每年给付年金,嘱咐林阿九家族代为管理祭祀。日治时期定期祭拜维护,大正14年(1925年)当年幸免于难的琉球人岛袋龟在来台发起“琉球藩民墓整修运动”,并出版《牡丹社遭难民墓碑改修报告书》。大正15年(1926年)藩民墓开始整修,遭难者名单刻于碑上,昭和2年(1927年)12月完工。民国67年(1978年)冲绳史家又吉盛清来台,并分别于日、琉、台三地,推动“台湾遭害者之墓”与“琉球藩民墓”改修工作。民国70年(1981年)取得屏东县政府、车城乡公所同意兴工,民国71年3月改建完毕,但将墓碑上的“大日本”三字涂掉[11]。民国89年(2000年)碑文上的“大日本”字样恢复碑体原貌。
位于屏东县车城乡后湾村,为纪念牡丹社事件中日本登陆射寮(现后湾村龟山沿岸)而设立的纪念碑,已于2010年登录屏东县历史建筑。
位于屏东县车城乡石门古战场附近,为纪念牡丹社事件中,日本陆军中将西乡从道的征台功勋,已于2011年登录屏东县历史建筑。
位于屏东县车城乡石门古战场附近,为纪念牡丹社事件与原住民交战而战死或病死之547位日军的忠魂碑,已于2011年登录屏东县历史建筑。

建筑物 编辑

国定古迹,又称“亿载金城”,位于今台南市,1874年牡丹社事件发生时,清廷一面向日本抗议,一面派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办理台湾等地海防兼理各国事务大臣。沈葆桢以安平形势险峻,奏请建造仿西洋式炮台一座。炮台由法国人帛尔陀(Berthaud)设计,从同治十三年(1874年)起建,到光绪二年(1876年)完工。炮台入口城门上方有沈葆桢题额“亿载金城”,亦称“亿载金城”,或相对于“安平小炮台”称为“安平大炮台”。
国定古迹,与二鲲鯓炮台同因加强台湾海防而建造之仿西洋式炮台,目前位于今高雄市旗津区之旗后山与鼓山区哨船头上。
屏东县历史建筑,位于恒春镇鹅銮里灯塔路90号,清光绪7年(1881年)11月创建,起因清同治6年(1867年)3月9日,一艘美国籍商船“罗发号”从汕头驶往牛庄途中,航行至鹅銮鼻西南七星岩附近,触礁沉没,船员登岸后,擅闯龟仔甪社领土,遭受龟仔甪(社顶)士兵处决,除中国粤籍水手一人逃至打狗(今高雄)外,全部罹难,且琉球人多次在该处亦遇难,并引发牡丹社事件,应美国日本政府之建议而筹设。
国定古迹,是牡丹社事件之后,清廷因大幅改变对台湾战略地位的观感,而选定以“车城南十五里之猴洞”为县治,并打算由“素习堪舆家言”的刘璈处理筑城事宜,所设的恒春县县治所在地。

原民遗骨 编辑

牡丹社事件中,16名战死的原住民勇士头颅被日军割下,作为战利品,其中4具头骨经美国海军军官2次转手,交由曾任爱丁堡大学校长的解剖学家威廉‧透纳英语William Turner (anatomist)研究,收藏在爱丁堡大学人类学系解剖学博物馆中。2023年11月3日,爱丁堡大学将遗骨正式归还台湾,由牡丹乡公所乡长潘壮志代表牡丹乡诸部落接受返还。[33]遗骨于5日返台,并寄藏于国立台湾史前文化博物馆南科考古馆中。[34]

相关作品 编辑

  • 《浪涛》,巴代著,台湾,INK印刻出版,2017年9月
  • 《SEVALITAN》,2021年纪录片[35]

相关条目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杨南郡 牡丹社事件[失效链接]
  2. ^ 费德廉罗效德 编译. 《看見十九世紀臺灣-十四位西方旅行者的福爾摩沙故事》. 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筹备处. 2006-12 [2021-11-25]. ISBN 978986824166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04). 
  3. ^ 3.0 3.1 正院修史局ヘ征台ノ節出兵総数死傷人員其外問合ニ付回答(国立公文書館). 亚洲历史资料中心 (日语). “JACAR(アジア历史资料センター)Ref.A03030094100、単行书・処蕃书类追录九(国立公文书馆)”。
  4. ^ House, Edward H. (1875). The Japanese Expedition to Formosa. Tokio. OCLC 602178265. OL 6954039M.
  5. ^ Davidson, James W. (1903).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 history, people, resources, and commercial prospects : tea, camphor, sugar, gold, coal, sulphur, economical plants, and other productions. London and New York: Macmillan. OCLC 1887893. OL 6931635M.
  6. ^ 高良仓吉、田明真之编,1993,《图说‧琉球王国》,页63-74。东京:河出书房新社。ISBN 4-309-72482-5
  7. ^ 小岛庆三,1996,《戊辰戦争から西南戦争へ》,页186-191。东京:中央公论新社。ISBN 4-12-101316-6
  8. ^ 林明德,1986,《日本史》,页248。台北:三民书局。ISBN 957-14-0710-0
  9. ^ Donard King,著、角地幸男译,2001,《明治天皇(上)》,页431-447。东京:新潮社。ISBN 4-10-331704-3
  10. ^ 黄秀政,1992,《台湾割让与乙未抗日运动》,页18-19。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ISBN 957-05-0623-7
  11. ^ 11.0 11.1 11.2 潘欣中. 牡丹社事件 沖繩學者為原民翻案. 屏东: 联合报. 2015-09-15 [2015-09-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12. ^ 12.0 12.1 12.2 《牡丹社事件的真相》,作者/林呈蓉,出版日/2006年4月,出版社/博扬文化事业有限公司,ISBN 957-0463-76-7
  13. ^ 《征台记事‧武士刀下的牡丹花》,页26~30。作者/爱德华‧豪士(Edward H. House),翻译/陈政三,出版日/2003年2月,出版社/原民文化事业有限公司,ISBN 957-8491-95-6,原书籍/The Japanese expedition to Formosa(1875年4月于东京)
  14. ^ 歷史書寫、主體性與權力:對「排灣人寫排灣族歷史」的觀察與反思 (PDF). [2020-05-2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8-19). 
  15. ^ 伊能嘉矩,1904,《台湾蕃政志》。台北:台湾总督府民政部殖产局。
  16. ^ 又吉盛清,1997,《日本殖民下的台湾与冲绳》页355-356。台北:前卫。
  17. ^ 〈南部〉《小檔案》八瑤灣事件 - 地方 - 自由時報電子報. news.ltn.com.tw. 2016-03-14 [2020-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3). 
  18. ^ 高阳,1987,《清朝的皇帝(下)》,页1131-1135。台北:远景。ISBN 957-39-0115-3
  19. ^ 李理. 李仙得與日本第一次侵臺 (PDF). [2018-12-0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12-10) (中文). 最早的汉语名为李让礼,后改为李仙得或李善得 
  20. ^ 芳即正、毛利敏彦编,1990,《西乡隆盛と大久保利通》,页65。东京:河出书房新社。ISBN 4-309-76041-4
  21. ^ 藤井志津枝,1983,《日本军国主义的原型 : 剖析一八七一-七四年台湾事件》,页5。台北:三民。
  22. ^ 22.0 22.1 小岛庆三,1996,《戊辰戦争から西南戦争へ》,页214。东京:中央公论新社。ISBN 4-12-101316-6
  23. ^ 爱德华‧豪士(Edward H. House)原著,陈政三译著,《征台记事‧牡丹社事件始末》,台北:台湾书房。2008年。第八章,页68。ISBN 978-986-6764-71-4
  24. ^ 爱德华‧豪士(Edward H. House)原著,陈政三译著,《征台记事‧牡丹社事件始末》,台北:台湾书房。2008年。第十三章,页104。ISBN 978-986-6764-71-4
  25. ^ 苏同炳,1995,《沈葆桢传》,页182-184。台湾省南投市:台湾省文献会。ISBN 957-00-6360-2
  26. ^ 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1997,《同治甲戌日兵侵台始末》,页51-52。台湾省南投市:台湾省文献会。ISBN 957-00-9080-4。直隶总督李鸿章于同治十三年六月十二日奏折:“现在台湾需兵设防,应仍移缓就急,力顾大局,拟即飞饬唐定奎统带所部步队十三营,合计六千五百人,由徐拔赴瓜州口,分批航海赴台,听候沈葆桢调遣。该军向习西洋枪礟,训练有年,步伐整齐,技艺娴熟,将士一心,尚可资指臂之助。”同书页167,沈葆桢九月十九日奏折提到,淮军先头五营,已在十四、十五、十六日抵达台湾凤山驻扎。
  27. ^ 《同治甲戌日兵侵台始末》卷二,127
  28. ^ 高阳,1987,《清朝的皇帝(下)》,页1134,第四段第二行。台北:远景。ISBN 957-39-0115-3
  29. ^ 爱德华‧豪士(Edward H. House)原著,陈政三译著,《征台记事‧牡丹社事件始末》,台北:台湾书房。2008年。页230。ISBN 978-986-6764-71-4
  30. ^ 爱德华‧豪士(Edward H. House)原著,陈政三译著,《征台记事‧牡丹社事件始末》,台北:台湾书房。2008年。第三十四章,页237。ISBN 978-986-6764-71-4
  31. ^ Archived copy. [2010-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2-12). 
  32. ^ Eskildsen, Robert. Of Civilization and Savages: The Mimetic Imperialism of Japan's 1874 Expedition to Taiwan. 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2002, 107 (2): 388–418. doi:10.1086/532291. 
  33. ^ 台灣原民遺骨漂泊海外150年 愛丁堡大學返還5日抵台. 中央社. 2023-11-03 [2023-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16). 
  34. ^ 牡丹社事件排灣族4勇士遺骨抵台 族人見證寄藏南科考古館. 中央社. 2023-11-06 [2023-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09) (中文(台湾)). 
  35. ^ Storm.mg. 動畫結合實景重現羅妹號事件始末!紀錄片《社頂的孩子》21日公視首映 -風傳媒. www.storm.mg. 2021-08-21 [2021-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1) (中文(台湾)). 

延伸阅读 编辑

  • 陈枝烈,2004,牡丹社事件:多元文化教育的观点。原住民教育季刊,no. 35:109-28。
  • 陈守亭,1986,牡丹社事件与沈葆桢治台政绩考。台北:正中书局。
  • 陈翼汉,2003,历史事件、意义与史迹之探讨:以台湾事件及琉球藩民墓为例。云林科技大学文化资产维护研究所硕士论文。
  • 高加馨,1998,从Sinvaujan看牡丹社事件。史学,no. 24:50-85+85_1-85_3。
  • 高加馨,2001,牡丹社群的历史与文化轨迹:从排湾族人的视点例。台南师范学院乡土文化研究所硕士论文。
  • 黄得峰、王学新译,2005,处蕃提要。南投: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 黄修文,2003,从中国看台湾:牡丹社事件与中法战争中的台湾印象。台湾历史学会会讯,no. 16:80-93。
  • 毛利敏彦,1996,台湾出兵 : 大日本帝国の开幕剧。东京:中央公论社。ISBN 9784121013132
  • 林呈蓉,2003a,1874年日本的“征台之役”:以从军纪录为中心。台湾风物 53,no. 1:23-49。
  • 林呈蓉,2003b,桦山资纪“日记”与水野遵“台湾征蕃记”的史料价值与意义。台湾史料研究,no. 20:156-77。
  • 林呈蓉,2006,牡丹社事件的真相。台北县芦洲市:博扬文化。
  • 林修澈计划主持,2003,原住民重大历史事件:牡丹社事件。台北: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
  • 王学新,2003a,“风港营所杂记”之史料价值与解说。台湾文献 54,no. 3:379-406。
  • 王学新译,2003b,风港营所杂记。南投: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