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继兰(16世纪—17世纪),原名宫大壮𬸦邻贞吉直隶扬州府泰州[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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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继兰是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应天乡试举人[2]崇祯十年(1637年)成进士,获授工部都水司主事,工部尚书刘遵宪知道他的才干,就委任他督建烽台、视河夏阳,倡议筑城。外任山东兖州府知府,当地是藩封重地,他就任后修筑城垣、严于立法,无人敢于阻挠,清理积欠钱粮二百六十三万;朝廷打算让他任职荐兖东兵备道,但他却因为母亲年老请求归养。

弘光年间,起用宫继兰为广东罗定兵备道参议,未赴任,卒于家。入祀乡贤祠及兖州府名宦祠[1][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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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伟镠,崇祯十六年进士。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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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弘光)时广东、广西司道:……宫继兰,字𬸦邻,泰州人。崇祯十年进士。授都水主事,视河夏阳,首倡筑城。出为兖州知府。府为藩封,二十七州邑钱粮四十馀万,侵牟莫稽。继兰下车,修城垣,严保甲,立法肃然,亲贵不挠,清出宿逋二百六十馀万,民困以甦。母老乞归。弘光初,起罗定参议。卒年八十。子伟镠,事别见。
  2. ^ 道光《泰州志·卷十五·选举表上》:举人……宫继兰 原名大壮,万历戊午科,见进士
  3. ^ 道光《泰州志·卷二十三·人物 事绩》:宫继兰,字贞吉,崇祯十年进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时建烽台重城,众皆退避,工部尚书刘遵宪知继兰才,委以专督,节简甚多,视河夏阳,倡议筑城,卒如其议;出知兖州府,兖为藩封重地,继兰严于立法,亲族莫敢挠,清宿逋钱粮至二百六十三万有奇。当事欲荐继兰备兵兖东,以母老请养归,逾二十年复起罗定兵备,不赴卒于家,祀乡贤及兖州府名宦。 府志,参雍正府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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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
  • 道光《泰州志》·卷十五·选举表上
  • 道光《泰州志》·卷二十三·人物 事绩
官衔
前任:
雷应干
明朝兖州府知府
崇祯年间-1642年
继任:
邓藩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