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玉皇庙位于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至民国。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建平玉皇庙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
时代清代民国
编号172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建平玉皇庙位于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建平镇玉皇街1号三中公路侧,坐东北向西南,由戏楼(带山门)、左右观戏楼、天王殿、中院配楼、玉皇殿、后院配殿及观音殿组成,占地面积4120平方公尺。现存主体建筑因地制宜,依山势逐级抬升,呈三四合院布局。戏楼(带山门)建于1941年,为穿斗式单檐歇山顶小青瓦建筑,通面阔三间7.65、通进深8.05、通高10.17公尺。天王殿建于1942年,为穿斗式单檐悬山顶小青瓦建筑,通面阔三间11.8、通进深5.3、通高8.36公尺。明次间梁墨书纪年。玉皇殿建于清同治八年(1869),为穿斗式单檐歇山顶小青瓦建筑,通面阔三间12.0、进进深7.2、通高7.42公尺。观音殿建于清光绪十九年(1893),为穿斗式单檐歇山顶小青瓦覆面。面阔四间9.6、通进深4.5、通高6.42公尺,中墨书题记,该殿与玉皇殿、后院配殿呈回廊式布局,形成一处相对独立的院落。玉皇庙保存较完整,为典型的川西北地区民间寺庙建筑,具有传统的川西北民居建筑共性。1999年,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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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