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琏 (弘治进士)

张琏(1471年—1543年),字汝器,陕西耀州官庄里(今铜川市新区方巷口村)人。明代政治人物。

张琏
大明户部左侍郎
籍贯陕西西安府耀州
字号字汝器
出生成化七年(1471年)二月初五日
逝世嘉靖二十二年四月
配偶娶任氏
出身
  • 陕西乡试第五名举人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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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乡试第五名举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登壬戌科会试第十九名,三甲第一百八十八名进士[1][2]。授行人,任仅二年,未及一考,正德元年(1506年)十二月选授南京广东道试监察御史,改四川道御史,巡按湖广,六年八月劾罢贪污的湖广副使胡昂,七年三月弹劾大学士梁储纵子杀人,九年正月出为浙江副使,累升山西按察使,十六年(1521年)六月升四川右布政使,进左布政,以举卓异,嘉靖二年(1523年)三月升顺天府府尹,六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地方兼赞理军务,八年四月升户部左侍郎,九年正月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宣大军饷,十年六月以灾异自陈乞休。嘉靖二十二年卒[3]。晚年纂《耀州志》。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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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张从政;祖父张清,封推官;父张钧,推官。母刘氏(封孺人)。永感下[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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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百七十三》:嘉靖二十二年四月,户部侍郎张琏卒,赐祭葬如例。琏狭西耀州人,弘治壬戌进士,授行人,选御史,历山西按察司,升副都御史巡抚辽东,以疾乞告。起为户部侍郎致仕,至是卒。琏不畏强御,巡按湖广时有贵臣子横于乡,守臣不敢问,琏奏论如法。 武庙驻跸太原,有仪宾坐杀人入狱者,赂江彬丐免,彬矫诏赦之,琏曰 :天颜咫尺,宪臣不亲奉诏旨,孰敢信?仪宾竟不免,人以是多之。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徐 蕃
明朝顺天府尹
嘉靖二年(1523年)上任
继任:
王 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