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长洲
彭长洲(1986年10月8日—2012年4月18日),是一名任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的辅警,在拯救一名企图自溺者时殉职[1],被认定为烈士,火化后葬于东河革命烈士陵园[2]。
彭长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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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中国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 | 1986年10月8日
失踪 | 2012年4月14日 中国广东省浈江 |
失踪情况 | 溺水失踪 |
逝世 | 2012年4月18日 | (25岁)
遗体发现地 | 韶关市孟洲坝水库 |
墓地 | 东河革命烈士陵园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追认) |
生平
编辑成为一名人民警察自小就是彭长洲的梦想;他曾就读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后成为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的辅助警察,曾参与救灾和灭火的工作,亦曾多次救起企图自溺的人士[1]。彭长洲当了6年的辅助警察,仍然希望能成为正式的民警;彭氏的亲友多次建议他换工作,但遭到拒绝[1]。
2012年4月14日,有市民目睹一名男子在浈江遇溺,便向公安机关报案;彭长洲到达现场,发现该名男子在水里浮沉,情势危急[3]。彭长洲穿上救生衣,跳进水里救人,试图把该名男子推向岸边,但该男子拒绝配合[3]。彭长洲把自己的救生衣穿到男子身上,继续把他推回岸边;公安机关的船只其后赶到,把溺水的男子拉到船上,但彭长洲却不知所终[3]。
彭长洲失踪后,公安机关派出拯救小组前往搜索其遗体;同月18日,孟洲坝水电站员工在发电站的清污机处发现一具遗体;他凭遗体的特征和衣着推断遗体可能是彭长洲,便向公安机关报告[4]。民警和官兵用绳索把遗体移至地面,彭长洲的家属其后确认遗体身份[4]。
确认彭长洲遇难后,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彭长洲为烈士[2];彭长洲生前希望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9月中国共产党韶关市浈江区委员会报请上级机关追认彭长洲为党员[1]。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1.2 1.3 勇救落水群众的浈江公安分局和平派出所辅警. 美丽南粤 德善相随-广东年度贡献人物评选. [2015-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10).
- ^ 2.0 2.1 飘云 (编); 吴小飞. 彭长洲烈士骨灰安葬仪式在韶关举行(组图). 广东省公安厅. 2015-07-02 [2015-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10).
- ^ 3.0 3.1 3.2 彭卫; 张文; 应春明; 郝魁府 (编). 救人辅警彭长洲溺水失踪. 羊城晚报. [2015-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25).
- ^ 4.0 4.1 李凌; 陈滔; 刘振国. 广东韶关辅警为救人遇难 遗体4天后寻获. 中国新闻网. [2015-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