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旦卓玛藏语ཚེ་བརྟན་སྒྲོལ་མ།威利转写tshe brtan sgrol maTHLTseten Dolma藏语拼音Tseitain Zhoima,1937年6月),女,藏族西藏日喀则人,中国女高音歌唱家。[1][2]

才旦卓玛
1965年的才旦卓玛
女歌手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藏族
籍贯西藏日喀则
出生1937年6月(87岁)[注 1]
职业歌唱家
语言汉语、藏语
母校上海音乐学院
音乐类型民族音乐
代表作品《在北京的金山上》、《唱支山歌给党听》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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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西藏日喀则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父母在西藏民主改革前都是农奴。1956年11月到1957年8月,在西藏日喀则文工团当学员。1956年,她在拉萨首次登台演出,后来曾向日喀则民间艺人穷布珍学唱藏族民歌以及古典歌舞曲“囊玛”。1957年8月到12月,在西藏公学预科学习。1958年底,赴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学习,师从王品素教授,1964年毕业。[1][2]此后,历任西藏自治区歌舞团演员、团长,西藏自治区文化局副局长。1993年1月,当选西藏自治区第六届政协副主席。1998年5月,当选西藏自治区第七届政协副主席。

社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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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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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大型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在北京上演,才旦卓玛参加演出,演唱了《毛主席的光辉》,其独特的歌声受到了全中国观众的热烈喜爱。她演唱过的著名歌曲有《翻身农奴把歌唱》、《唱支山歌给党听》、《北京的金山上》、《阿玛列洪》、《我们再相聚》、《酒歌》等等。曾经录制唱片《美丽的西藏,可爱的家乡》。1980年之后,她陆续录制了不少独唱专辑唱片及磁带,1985年举行《才旦卓玛演唱音乐会》。1993年,凭借《唱支山歌给党听》,她的唱片在中国大陆热销。她和英国乐队EINGEMA的合作受到中国大学生及青年音乐爱好者的喜爱。她曾到世界许多国家访问演出。[1][2]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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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八一电影制片厂制作故事片《农奴》,才旦卓玛演唱片尾曲《翻身农奴把歌唱》,该片在中国各地放映,各单位组织观看。1964年,才旦卓玛在大型音乐歌舞史诗《东方红》中的演唱,把遥远抽象的西藏带到了中国人眼前。从此,《农奴》和才旦卓玛作为新旧西藏的两个具体形象,成为中国人对西藏认知的的两个符号。[3][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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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才旦卓玛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其履历上的出生日期1937年8月1日是她本人自己填写,并非真实生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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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才旦卓玛. 新华网. [2009-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05). 
  2. ^ 2.0 2.1 2.2 才旦卓玛. 中国民歌. 2003-11-01 [2014-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3). 
  3. ^ 李江琳. 我們比西方對西藏更瞭解嗎?. 人与人权. 藏人行政中央. 2014-08-19 [2017-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10). 
  4. ^ Powers, John. History As Propaganda: Tibetan Exiles Versus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10-14: 125. ISBN 978-0-19-517426-7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