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可大(1544年—?),字有功直隶苏州府昆山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支可大
大明巡抚湖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贯直隶苏州府昆山县
字号字有功
出生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九月初九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朱氏,継娶周氏
出身
  • 隆庆元年丁卯科举人
  • 万历二年甲戌科进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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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应天乡试第十名举人,万历二年(1574年)中式甲戌科会试第十四名,二甲第一名进士[1][2]。授礼部主事,升员外郎,九年(1581年)五月升广东提学副使。二十一年(1593年)九月起补浙江提学副使,十一月升江西右参政、分守南昌,二十四年(1596年)十月升应天府府丞,二十五年(1597年)升湖广巡抚,二十七年(1599年)明神宗派遣宦官陈奉前往湖广开矿税课,激发民变,二十九年(1601年)四月被革职闲住,罢官归乡[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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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支玑;祖父支柏;父支良知,冠带生员。母李氏。严侍下。弟支可信、支可达、支可久、支可教[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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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二十五史补编编委会. 《二十五史補編》(卷5). 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 42页.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二年甲戌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