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间行车灯
日间行车灯(英语:Daytime running lamp,简称:DRL),又称昼间行车灯、车头小灯、日行灯或昼行灯,是一种装设于车辆前方的汽车灯,在日间行车时保持发出白光,令车辆在日间行驶时更易被辨识,使行人、车辆或其他道路使用者更易察觉有汽车正在驶近,从而避免发生交通意外。
功能
编辑日行灯的用途并非用于照明或者是美观、酷炫,而是作为分辨车辆正迎面驶近的灯号。车辆在日间行驶时一般较少亮著车头大灯,但车头完全没有亮灯的车辆,即使在白天都较难让行人及其他驾驶者识别相对距离及接近速度,也不易察觉车辆正迎面驶近,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如果车辆在日间行车时保持在车头亮起白灯,行人或其他驾驶者较容易判断迎面驶近车辆的相对距离,从而减少交通意外[1]。日行灯不同于车头大灯,日行灯会于车辆引擎启动后自动亮起,令行人及其他驾驶者能够注意迎面有车辆已经发动引擎,并有助行人及其他驾驶者在停泊有多辆车的道路或停车场,分辨关闭引擎静止状态、已启动引擎及行驶中的车辆。随引擎发动与否自动启闭的日行灯,可避免驾驶者忘记而没有开起或关闭的情况。
种类
编辑日行灯的发光体没有严格限制,日行灯在1970年代在瑞典推广时,容许发出黄色光或白色光,但现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统一采用发出白色光的日行灯,对于亮度、色温及散射角度则必须遵从车辆行驶地区的标准。除了可在车头设置专用的日行灯外,也有车厂通过调节电压降低车头大灯的亮度,使车头大灯可于日间作为日行灯使用。由于能够发出白色光的发光二极体(LED)已经普及,而且省电、寿命长、所需维护较少,所以目前大部分汽车使用的日行灯都选用LED制造。
安装位置
编辑日行灯只可装设于车头的前方,发出的灯光为白色,避免与车辆其他灯具,如方向灯等混淆。日行灯的装设高度同样有规限,通常不能高于车头大灯,但不可以贴近地面,避免因为地面反光对其他车辆的驾驶者造成干扰[2]。
世界各地
编辑瑞典是最早规定使用日行灯的国家,早于1977年已经推广使用,其后邻近的北欧国家,挪威、芬兰、丹麦及冰岛,也于1980年代至1990年代初期立法规定使用日行灯。加拿大于1990年已立法规定新造的汽车装设日行灯。欧盟地区于2008年起推广汽车安装日行灯,2011年规定成为标准配备[3],2012年起扩展至巴士及货车等商用车辆安装日行灯。中华民国(台湾)则规定于2017年元旦起新出厂的摩托车、2018年元旦起出厂的小型车,以及2019年元旦起出厂的大型车需具备日行灯[4]。2016年起日本、新加坡、 泰国、印尼等均已强制汽、机车新车须安装与引擎连动、行驶时可自动开启的昼行灯或头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