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郡
辽东昌黎郡
编辑三国曹魏正始五年(244年)恢复东汉辽东属国建制,不久后改称昌黎郡,范围大致包括今天辽宁省锦州市、阜新市和朝阳市等地。昌黎郡在魏晋时期先后属幽州、平州,郡治在昌黎县(今辽宁省锦州市义县)。西晋灭亡后,东晋任佟寿为昌黎、玄菟、带方太守,实际统治区为今朝鲜首都平壤西南的黄海道一带。
前秦迁郡治至龙城县(今辽宁省朝阳市),北燕曾定都于此。北魏时期,昌黎郡属营州,至北齐已不在此设昌黎郡,属地主要归入冀阳郡。[1]
侨置昌黎郡
编辑北魏最终分裂前夕,由于失去大量原有领土,于永兴中(532年)曾侨置昌黎郡,属新建的南营州,领县三[2],至隋朝州郡并废[3],从此昌黎郡之名不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