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光爔(1867年7月16日—1934年3月24日,同治六年六月十五日-民国二十三年3月24日)[1],字礼藩,原名光鲁。四川省邛州直隶州外北九龙乡(今南君平乡江山村)人,其祖籍乃广东嘉应直隶州长乐县人氏,清初迁入四川简州文庙沟,后迁至邛州。清光绪二十九年癸卯科进士,曾任法部主事、湖南省安福县(今临澧县)知县

  • 自幼受家学熏陶,其父绍薪,长兄光藻,系清同治和光绪间庠生。曾光爔16岁入庠补廪,以优廪生选入成都“尊经书院”深造。
  •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应乡试中式第27名举人,次年晋京会试,中式第102名贡士,覆试二等第四名,殿试二甲末名,赐进士出身,,朝考二等,授刑部主事。任内,告假还乡祭祖,适丁父忧居丧三年,留邛主持“鹤山书院”。
  • 光绪三十年正月,充邛州高等小学堂总理[4]
  • 光绪三十一年,改充邛州高等小学堂校长。
  • 光绪三十三年六月,复以高等小学堂校长兼中学堂监督。邛州教育会副会长[5]
  • 光绪三十四年,以办理学务三年有馀,应送京考验,比照进士馆学员中等毕业奖励。
  • 仍任法部主事,不久外放湖南,查处洞庭湖水利纠纷。后任安福县(今临澧县)知县。
  • 辛亥后任武冈州知州,不久举家返乡。
  • 民国二年(1913年),盐源彝人骚乱,受命任该县知事。到任后他注重教化,力戒枉杀;廉洁爱民,卓有政声。卸任时,彝汉百姓簇拥道旁为之送行,并赠“去令人思”缎匾以褒德政。[6]
  • 民国六年(1917年),母逝,扶柩留金龟山祖庙,结庐守孝,并借就近古刹设馆授徒。三年孝满回城,执教于“邛州联中”。
  • 民国十六年(1927年),去南充,任二十八军罗泽洲(原鹤山书院学生)师部高等顾问兼秘书长,代罗处理日常政务兼授当地高中国文。后辞职回乡。返邛后在县中和蜀才职中教书。
  • 曾光爔自幼酷爱书法,其书体融汇各家之长独具一格,赵派、柳气、颜骨兼而有之,求书者常不绝于门。举凡修庙、建桥,多请挥毫,有求必应,且从不纳酬。现存遗墨有“文君井”和高何乡“石桥碑记”。一生淡泊名利,志在育人。其自撰门联;“富贵等烟云,蔗尾早经尝宦位;诗书延世泽,砚田依旧守儒风。”,弥留之际告诫儿孙的遗训是:“世代砚耕,唯勤自立;勿罪于人,自益后人。”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曾光爔先生年龄考”,何学川,《邛崃文史资料 第4辑》,吴德宗主编;邛崃县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1990,第68页
  2. ^ 四川省邛崃县志编纂委员会编.《邛崃县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772-773页
  3. ^ “邛州书法家曾光爔先生传略”,曾庆萱口述,曾繁文记录整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邛崃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邛崃文史资料 第2辑》,1988年12月第1版.第44-47页
  4. ^ ‘护理四川总督赵尔丰奏在籍法部主事曾光爔办学期满请奖片’,《政治官报》,折奏类,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六日,第275号,第8页
  5. ^ 民国11年《邛崃县志》
  6. ^ “盐源县民国时期职官表”,《盐源史志资料》,1988年第4期,第2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