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廷焕(?—1644年),字仪伯,号中白,山东单县人。明末官员。
崇祯三年庚午科举人,七年(1634年)甲戌科二甲进士[1],授工部都水司主事,九年管理京城街道,同年改管杭州抽分,十年升营缮司郎中,十一年出任庐州府知府,调大名府知府,不久,任山西兵备副使,分巡大名。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军迫近京畿,朱廷焕尽力守备。三月四日,城破被俘,宁死不降,被处决。弘光朝,追赠右副都御史。《明史》有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