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廷煥(?—1644年),字儀伯,號中白,山東單縣人。明末官員。
崇禎三年庚午科舉人,七年(1634年)甲戌科二甲進士[1],授工部都水司主事,九年管理京城街道,同年改管杭州抽分,十年升營繕司郎中,十一年出任廬州府知府,調大名府知府,不久,任山西兵備副使,分巡大名。崇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軍迫近京畿,朱廷煥盡力守備。三月四日,城破被俘,寧死不降,被處決。弘光朝,追贈右副都御史。《明史》有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