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英 (1919年)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
李秀英(1919年2月24日—2004年12月4日),山东郓城人,南京大屠杀幸存者。
李秀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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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中华民国南京市 | 1919年2月24日
逝世 | 2004年12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医院 | (85岁)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生平
编辑1937年4月于上海结婚,8月淞沪会战爆发,李秀英因怀有身孕返回南京与其父生活。日军占领南京后,躲入南京安全区五台山小学难民所地下室内。1937年12月19日,3个日本士兵闯入地下室意图强奸,李秀英抗争时身中37刀[1],后被其父送入鼓楼医院,经罗伯特·威尔逊救治[2],虽保住性命但因此流产。1947年南京审判谷寿夫时出庭作证。
1998年,松村俊夫撰写《南京虐杀大疑问》,称李秀英为假证人。1999年9月17日,李秀英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3],2005年1月20日终审胜诉[4],判处松村俊夫等被告支付名誉损害赔偿金150万日元[5]。
2004年12月4日因呼吸衰竭在南京市鼓楼医院逝世[6],葬于雨花功德园内。2014年12月11日在雨花功德园内塑李秀英铜像[7]。
参考文献
编辑- ^ 宁死不屈与敌搏斗--追忆"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 doi:10.3969/j.issn.1006-2254.2005.06.015.
- ^ 张珊珊. 罗伯特·威尔逊与南京大屠杀事件研究. 南京大学. [2017-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0).
- ^ 史实战胜谎言--李秀英名誉权案东京一审胜诉之后. news.sina.com.cn. [2017-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2).
- ^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诉日本右翼侵害名誉权案胜诉. japan.people.com.cn. [2017-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3).
- ^ 人民网—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名誉损害案在日胜诉. www.people.com.cn. [2017-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06).
- ^ 人民网—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辞世. www.people.com.cn. [2017-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2).
- ^ chinanews.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铜像落成-中新网. www.chinanews.com. [2017-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