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能源安全宿务宣言
《东亚能源安全宿雾宣言》(英语:Cebu Declaration on East Asian Energy Security)是2007年1月15日第二届东亚峰会于菲律宾宿雾举行期间,由16个国家代表在三小时会议后签订的协议。各国同意促进能源安全,并致力寻找替代能源,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宣言列出了一系列旨在提供“可靠、充足和可承受”的能源供应的目标。 [1]。宣言由10个东盟成员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汶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以及中国、日本、南韩<[注 1]、印度、澳洲、纽西兰签订。
接下来是第3届东亚峰会上的《气候变化、能源与环境新加坡宣言》(Singapore Declaration on Climate Change, Energy and the Environment)[2]。
参见
编辑外部链接
编辑- 东亚峰会签能源安全宣言[失效链接](《大纪元时报》)(繁体中文)
- 温家宝:东亚合作保能源安全、金融安全[永久失效链接](中国评论新闻)
注释
编辑- ^ 东盟10国,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韩国三国,统称“10+3”。
参考资料
编辑- ^ Asian states sign key energy deal. BBC News. 2007-01-15 [2020-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9) (英国英语).
- ^ Singapore Declaration on Climate Change, Energy and the Environment. [2007-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