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有年
梁有年,字书之,号惺田,广东顺德县杏坛镇古朗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梁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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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浙江右布政使 | |
籍贯 | 广东顺德县 |
字号 | 字书之,号惺田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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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入院读书,升检讨,选授吏科给事中[1][2]。历吏、礼、刑三科给事中[3][4][5]。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奉使朝鲜[6],赐一品服,推却馈金。不久升都给事中[7],外放任山东参政,升河南、湖广按察使[8]。累官浙江右布政使[9]。以荐升郧阳巡抚,以丁忧归,旋卒 [10]。
著作
编辑有《疏草》及《使东方集》。
参考
编辑- ^ 《明神宗实录》:二十八年八月,授庶吉士黄国鼎、杨希圣、李思诚、周大登、温体仁;翰林院编修赵师圣、高承祚、张文光、丘未寔、王毓宗、张邦纪、盛以弘;简讨梁有年、洪瞻祖、张凤翔俱拟授给事中;林东汉、杨文莅、黄升、曾舜渔俱拟授御史。
- ^ 万历二十九年十二月,吏科给事中梁有年劾大同巡抚房守士老疾不谨状,谓其病痿痹,经岁不出,案牍悉属二子代署也。不报。
- ^ 万历三十一年三月,转吏科陈治则、户科吴文灿、礼科梁有年、兵科夏子阳、刑科宋一韩俱右给事中。
- ^ 万历三十三年十二月,升右给事中陈治则、吴文灿、梁有年、夏子阳、宋一韩各左给事中;治则吏科、文灿户科、有年礼科、子阳兵科、一韩刑科。
-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二十八》:万历三十四年十二月乙未朔 刑科都给事中梁有年等上疏请释横岭参将梁心、武昌府同知卞孔时、军民王大义等禁系大略,言梁心之逮以原奏官郑一麒开矿无砂,捏以抵饰。后一麒终以诳奏撤回被罚,而矿务今且概罢矣,是亦不可与矿俱已乎。卞孔时之逮以税使陈奉激变楚人,欲箝有司,遂捏孔时以丈田推委,乃陈奉撤回待罪久矣,而循良被捏者六年未豁,胡以称平?去冬恩诏一款:文职诖误拘逮者,释放为民,是不可信诏旨而爱惜人才乎!至于为 陵木逮系,若王大义等军民、生员、监生凡二十七人,已瘐死其五矣。内监科道抚按会勘于先,三法司拟议于后,或罪或免,无非遵旨持平。刑部屡题具在,即恩诏所谓诖误逮系者,是亦不可信诏旨而保全多命乎!不报。
- ^ 万历三十三年十二月,命修撰朱之蕃、左给事中梁有年敕谕朝鲜国王李昖,赐王纻丝十疋、妆锦四叚、熟素绢十疋;王妃纻丝六疋、纻锦二叚、熟素绢六疋。敕曰:兹朕皇孙诞生,覃恩宇内,念王世守东方,恪修职贡,宜加恩赉,以答忠诚。特遣翰林院脩撰朱之蕃、礼科左给事中梁有年充正副使,捧赍诏谕,并赐王及妃彩币文锦,至可受赐,见朕优礼之意。
- ^ 万历三十四年正月,礼科都给事中邵庶、刑科给事中梁有年、郧阳巡抚胡心得各上疏劾太监黄勋,宜令罢任,不报。升左给事中陈治则、吴文灿、梁有年、夏子阳为都给事中;治则吏科、文灿兵科、有年刑科、子阳工科。
- ^ 万历三十八年五月,升山东右参政梁有年为河南按察使
- ^ 万历四十年八月,升湖广按察使梁有年为浙江右布政。
- ^ 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四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