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泩
生卒年不详。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戊戌科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1]改广州府顺德知县,署新会县事,候补同知。汪氏久任地方官,对研读法律知识有高度热情,又喜欢将儒家五经与法令结合。馀事不详。著有《祥刑经解》五卷。
注释
编辑- ^ 《乾隆朝实录》载:“内阁、翰林院、带领新进士引见。得旨、新科进士一甲三名戴衢亨、蔡廷衡、孙希旦、已经授职。邵自昌、冯培、吴省兰、吴璥、潘庭筠、吴绍浣、彭翼蒙、汪泩、吴舒帷、王天禄、徐文干、张九镡、钱栻、吴裕德、祖之望、何西泰、杨炜、颜崇沩、吴鼎雯、冯敏昌、王汝泰、祁韵士、窦汝翼、李鼎元、江元谦、汪㫤、王臣、孟生𦰺、公春、张位、德生、洪其绅、钱世锡、许霖、薛绍清、俱著改为翰林院庶吉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