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泩
生卒年不詳。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戊戌科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1]改廣州府順德知縣,署新會縣事,候補同知。汪氏久任地方官,對研讀法律知識有高度熱情,又喜歡將儒家五經與法令結合。餘事不詳。著有《祥刑經解》五卷。
注釋
編輯- ^ 《乾隆朝實錄》載:「內閣、翰林院、帶領新進士引見。得旨、新科進士一甲三名戴衢亨、蔡廷衡、孫希旦、已經授職。邵自昌、馮培、吳省蘭、吳璥、潘庭筠、吳紹浣、彭翼蒙、汪泩、吳舒帷、王天祿、徐文干、張九鐔、錢栻、吳裕德、祖之望、何西泰、楊煒、顏崇溈、吳鼎雯、馮敏昌、王汝泰、祁韻士、竇汝翼、李鼎元、江元謙、汪㫤、王臣、孟生𦰺、公春、張位、德生、洪其紳、錢世錫、許霖、薛紹清、俱著改為翰林院庶吉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