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专区
1950年设置的淄博专区
编辑1950年,淄博工矿特区改设淄博专区,在今山东省中部,专署驻淄博市。辖原淄博工矿特区所属博山、淄川2县;博山市与淄川城、洪山矿区合并设淄博市;张店、周村2市合并设立张周市;原清河专区所属桓台、章历、长山、邹平、临淄5县;原属泰安专区的章丘县。专区辖2市、8县。
1953年,撤销淄博专区,所辖县市分别划归淄博工矿区及惠民、昌潍、泰安3专区:
1958年设置的淄博专区
编辑1958年,惠民专区改名淄博专区,在今山东省中北部,专员公署驻淄博市张店。辖淄博市及惠民、邹平、博兴、沾化、无棣、广饶6县和孤岛人民公社(县级)。专区辖1市、6县、1人民公社。
1960年,撤销孤岛人民公社,与沾化县部分析设垦利县;原聊城专区所属乐陵、临邑(原商河县改名)2县划入。专区辖1市、9县。
参考文献
编辑-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