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长发(?—1782年),直隶曲阳县人,清朝政治人物。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壬辰科进士。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七月由闽县知县调任台湾府彰化县知县。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护理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及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翌年,因放任漳泉械斗遭革职拿问,最后被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