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弘光)时刑部先后司官之可纪者,为卜象乾、王效通、郑洪猷、潘湛、袁定、刘延禟、朱辂、孔尚则、傅箕孺、宋祖乙、费景烷、张万选、张景韶、夏供佑、王质、董祖尝、曾守意、王政敏、陆庆衍、汪铉、陈儒朴、吴伯尚、陈谦、汪姬生、贾应宠云。……政敏,费县人。崇祯十六年进士。自行人累擢广西司员外郎,归里讲学。
- ^ 光绪《费县志·卷七》:举人……王政敏(崇祯)六年癸酉科见进士
- ^ 光绪《费县志·卷十·人物一》:王政敏,进士,授行人,鼎革后不仕。讲学明道,时称介节先生;有女能诗,适琅邪宋氏,著有《绿窗诗草》。 参旧志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
- 光绪《费县志》·卷七
- 光绪《费县志》·卷十·人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