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起孙(1889年2月9日—1975年5月27日),字同慈,晚号同慈老人。湖北襄阳县下王家集(今襄阳市宜城市王集镇)人。前清廪生。历任中华民国政府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官、司法行政部刑事司司长兼主任秘书、司法行政部民事司司长兼主任秘书。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半期至七十年代初期,以诗文闻于苏州文化人间。

著有《瓯北七律浅注》七卷,《〈史记〉识小录》四卷,诗集、文稿以及法学专著等。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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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起孙生于1889年2月9日(农历正月初十日),字同慈,定名前初名联科(连科)。湖北襄阳县下王家集(今襄阳市宜城市王集镇)人。前清廪生。浙江道监察御史王万芳三子,母刘大姑。

王起孙少年失怙,十四、五岁时即离家赴京,依二胞兄引孙(字景申,号钵公)读书。考入京师法政学堂(后更名为国立北京法政专门学校)法律科,读至毕业。辛亥革命时,曾在北伐左军军统刘公麾下参加革命。1913年至1949年11月,由京师地方审判厅候补推事、京师第四初级审判厅推事、累任至中华民国政府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官、司法行政部刑事司司长兼主任秘书、司法行政部民事司司长兼主任秘书。

王起孙作为检察官也曾参与了1935年11月1日汪精卫遇刺案的审理。 因深得家乡易顺鼎、吴庆焘、钱葆青等诸多父辈名人之青睐,且交往颇深,留存的书信和记录较多。又有许多遗存的与任职有关的历史文档、文献、著述等描绘出了他的人生轨迹。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与蒋吟秋、周瘦鹃、卢文炳、张俟庵、朱锡桂、王嗣业(王绳高)、程退思、林伯希、张寒月、孙小匏等在苏文化人为友,多有唱酬,以诗文闻于其间。与津门龚望、李琴庵等亦有诗书交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历了妻儿生离之痛,辗转来到苏州,依三子王立吾寓居,潜心著述,启蒙后人。1975年5月27日20时许,于三子家中无疾而终,享年八十七。1980年前后,遵遗愿安葬于木渎灵岩山麓天灵公墓。1990年10月,三女高王汝迪等奉母李琏骨灰归,合祔。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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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瓯北七律浅注》七卷(已刊行),《〈史记〉识小录》四卷,诗集文稿以及法学专著等。并有历劫尚馀的一些诗稿、文稿、信札等存世。

兄弟及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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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兄喜孙,字慰慈。
  • 仲兄引孙,字景申,号钵公。
  • 长子得阶,金陵大学农艺学学生,早卒于急病(一说缘于飞机失事)。
  • 长女平阶,天津市四十五中学地理教师。
  • 次女进阶,天津市国棉印染厂厂医。
  • 次子惕阶,字畏予;又名叙阶。1940年黄埔军校十六期毕业。1949年7月去了台湾,历任最高法院检察署台湾办事处书记官、司法行政部检察署代理书记官、副官学校(今国防大学管理学院)中校教官、陆军供应司令部后勤官、约在1967年以中校退伍。后任高中国文教师。
  • 三子宜阶,字立吾,以字行。1948年毕业于东北大学中文系。苏州大学文学院教师,1985年离休。著有《黄侃先生〈说文声母字重音抄〉校补》、《形式逻辑初稿》(已刊行)等。
  • 三女惠阶(高王汝迪),1949年去了台湾。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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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官绅履历汇录第一集》——北京敷文社 中华民国九年七月初版: 王起孙 廪生,北京法政学堂毕业,京师地方审判厅练习实务员,京师第四初级审判厅推事,京师地方审判厅推事。

2、中华民国各时期的任命状、简任状、部令、训令等。 3、《瓯北七律浅注·著者小传》——苏州大学出版社 2015年1月(ISBN978-7-5672-1133-9) 4、王迎建辑《散简续韦——襄阳王氏青葙辑存》及《十梓斋残墨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