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瑄
翟瑄(1433年—1501年),字廷瑞,河南河南府洛阳县人,南京太医院医籍,明朝政治人物。
翟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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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刑部尚书 | |
籍贯 | 河南河南府洛阳县 南京太医院医籍 |
字号 | 字廷瑞 |
出生 | 宣德八年(1433年) |
逝世 | 弘治十四年(1501年) |
配偶 | 潘氏 |
亲属 | 弟 翟瑛,子 翟铨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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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天顺八年(1464年)甲申科进士。授浙江奉化县知县,历升监察御史、大理寺丞,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西,擒叛贼王良等,累升右都御史[1],再升刑部尚书[2]。弘治十四年(1501年)卒[3]。
家族
编辑参考
编辑- ^ 杨昶; 庞子朝. 明实录类纂 人物传记卷. 武汉出版社. 1990: 788.
- ^ 《江南通志》卷一百三十九
-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七十六》:弘治十四年七月己卯 南京刑部尚书翟瑄卒。瑄字廷瑞,河南洛阳县人。世以医籍隶南京太医院。天顺八年进士。授浙江奉化知县。历升监察御史、大理寺丞、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西,擒叛贼王良等。众欲以反闻,瑄不可,坐累者多得释。累升右都御史,上言恤刑诸事,多见嘉纳。寻升尚书,至是卒。赐祭葬,赠太子少保。瑄性和易,练达世故,不为物忤。遍历三法司,习于法比,故所至能举其职。子铨,亦举进士。
- ^ 《天顺八年甲申科进士登科录》:治《春秋》,年三十二岁中式天顺八年甲申科第二甲第七十名进士。三月初十日生,行一,曾祖翟伯常,医学正科;祖翟罍,医士;父翟观,御医;母庞氏。具庆下。妻潘氏。弟瑛(贡士)。由国子生中式顺天府乡试第二百三十六名举人,会试中式第六十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