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公会港澳教区
圣公会港澳教区是1951年至1998年间,香港和澳门的圣公宗教会。是香港的其中一个主要的基督教会。港澳教区前身是中华圣公会华南教区(前称港粤),后来虽然中华圣公会已不复存在,但港澳教区依然保持中华圣公会的信仰及礼仪,及中华圣公会1948年的总议会宪纲和宪法则例,港澳教区圣品受封职的誓书内,亦一直保持愿遵守中华圣公会的教义,教政及礼仪的宣誓字句。
圣公会港澳教区 | |
Diocese of Hong Kong and Macao | |
圣公会港澳教区盾徽 | |
各级教务首长 | |
首长职衔 | 港澳教区主教 |
地理位置 | |
总部 | 香港岛中环下亚厘毕道1号会督府 |
管辖范围 | 香港及澳门 |
所属教省 | 直属坎特伯里大主教(1951年至1965年) 无(1965年至1998年) |
历史资料 | |
创设时间 | 1843年1月(殖民地区) 1849年(维多利亚教区) 1912年4月26日(中华圣公会及港粤教区) 1951年(港澳教区) |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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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编辑- 1951年5月,广州慕容贤主教致函香港,表示在国家政策下,希望何明华会督能辞去中华主教院主教之职务,并谓中华圣公会势必要与香港圣公会断绝关系
- 1951年5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大陆成立后,第二十屇圣公会维多利亚教区/中华圣公会华南教区议会决议港澳教会脱离中华圣公会港粤教区,香港及澳门之圣堂脱离中华圣公会教省,成立“圣公会港澳教区”,没有隶属于任何教省,由坎特伯里大主教以全世界圣公会主席之职权作为教区的辖治权人。
- 1951年7月6日,港澳地区圣公会自立为“圣公会港澳教区”,通过议案(一)华南教区现因种种关系,港澳教会与广东教会应即分离,港澳成一教区,广东成立一新教区;(二)港澳教区即日起与全国中华圣公会总议会组织上完全脱离关系;(三)港澳教区自动仍保持中华圣公会之信仰与礼仪。港澳教区仍由何明华出任教区主教,专注发展香港和澳门两地圣工。
- 1951年7月7日,全国中华圣公会常务委员会正式照会港澳地区圣公会,指其通过议案接受华南教区提出与港澳二地断绝关系的要求,以及不再承认何明华为中华圣公会主教。
- 1962年:东南亚各教区组成“东南亚教区议会”(后称东亚议会),港澳教区为成员之一。
- 1965年:因坎特伯里大主教认为东南亚教区议会将发展为一独立的教省,故宣布放弃对港澳教区的辖治权。然而后来东亚议会并没有成为一教省,而只作为中华圣公会宪章规条信托人。自此港澳教区成为一游离的个体。
- 1981年:选出邝广杰牧师为港澳教区主教,并为港澳教区首位华人主教。
- 1991年:由于港澳教区工作随著社会发展而日益增多,加上长期以来沿用中华圣公会的宪章和规例因中华圣公会的不存在而无法更新,因此港澳教区决定筹备成立教省。计划中的教省下辖香港岛教区、东九龙教区、西九龙教区及澳门传道地区。
- 1995年:选出并祝圣两分区主教,徐赞生为东九龙分区主教,苏以葆为西九龙分区主教
- 1998年:选出邝广杰主教为香港圣公会教省首任大主教及教省主教长,并于十月二十五日举行教省成立崇拜及大主教陞座礼。港澳教区时代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