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邮简
一种用于书写通过航空邮件运输的信件的可折叠胶纸
航空邮简(英语:aerogram, aerogramme, aérogramme)是一种薄而轻便的可折叠胶纸,用于书写通过航空邮件运输的信件,其中信纸与信封合二为一,介于明信片和信件之间,属国际航空信函的一种[1],分为无邮资、有邮资和邮资已付航空邮简三种。大多数邮政管理部门禁止在其中夹寄物品或另附信纸,且通常以优惠价格寄往国外。邮简上会有印制好的警示:邮简内不可附装信纸和任何物件。
1952年,在布鲁塞尔举行的万国邮联邮政联盟大会正式批准使用“航空邮简”(英语:aerogramme)一词[2]。此后,air letter(意为“航空信件”)一词很快便不再使用。
大多数航空邮简上都有压印邮票,表示已预付邮资,因此,这符合邮政用品的定义。不过,一些国家(例如津巴布韦和爱尔兰)出售未贴邮票的航空邮简,称为常规航空邮简(即“无邮资航空邮简”),可由邮政当局或私人公司发行。寄件人必须在背面写上自己的姓名和地址。
国际航空邮简
编辑中国邮政
编辑定义 | 信封与信纸合二为一,利用航空寄递的国际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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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各边均应封合,正面留作书写收件人名址和粘贴邮票及业务标签或加贴邮资符志之用,左上角印有法文“航空邮简”字样。 |
发行 | 国际航空邮简由邮局发行,其他机关、企业、团体如因工作需要,在得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局批准后,可依式仿制自用,但纸张的质量及其他规格必须与邮局发行的完全一致。 |
规定 | 中国邮政规定,邮简内不得夹寄物品,也不得另附信纸。收寄方式同国际平常信函。 |
参考来源:《交通大辞典》[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