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节孝坊位于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花园节孝坊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
时代清代
编号196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花园村节孝坊位于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老池乡花园村。建于清同治十三年(1874),坐西向东,占地面积约60平方公尺。坊为重檐牌楼式仿木结构,四柱三间三楼,青石、红砂石垒砌而成,主楼、边楼坊盖均用整块红砂石圆雕而成,中央宝珠顶,两端卷尾鸱吻,四周翘角如翼,方形石柱用料粗大。面阔7.25公尺,通高10公尺。坊的竖板、额材上刻有近百幅浮雕图案,有楷书、行书、隶书题刻十八处,聚绘画、书法、雕刻艺术为一体,是研究清末民俗文化的重要实物资料。1987年,花园节孝坊被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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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