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竹,原称芦竹厝,是台湾桃园市芦竹区的一个地名,位于该区中部偏西。相较于今日行政区,其范围大致与芦竹里相近。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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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清治末期至日治前期,芦竹地区为一街庄,称为“芦竹厝庄”,隶属于桃涧堡。该庄北与竹围庄为邻,东与南崁内厝庄南崁下庄,南边及西边为大竹围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废县厅改设二十厅,该庄隶属于桃仔园厅。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改名桃园厅。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并二十厅为十二厅,该庄隶属不变。1920年(大正九年),该庄改制并改名为“芦竹”大字,隶属于新竹州桃园郡芦竹庄[2]

战后芦竹庄改制为芦竹乡,隶属于新竹县,大字亦改制为村。1950年桃、竹、苗分治,芦竹乡改隶属于桃园县。2014年12月桃园县升格为直辖桃园市,芦竹乡改制为芦竹区,村亦改制为里。

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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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区发展较早的聚落有水尾、尾股、八股、猪围仔、中股、大坡尾、大园、芦竹厝城仔、瓦厝仔、新厝仔、头厝、黑脚坡脚、顶股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图上已有记载[1]。此外,本地区尚有顶水尾、溪洲、下河底、瓦窑等聚落[3]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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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台4线(南崁路二段)是竹围到石门的干道,大致先以北北西—南南东走向转西北—东南走向经过芦竹地区北部,再以同方向经过东北角。由该道路向北北西可前往竹围地区北部的省道台15线路口,向东南转南南东可前往南崁、桃园、八德等地。

省道台31线又称“高铁桥下桃园段道路”,是芦竹至湖口与高铁并行的平面干道,其东北侧端点位于本地区东北角省道台4线路口。由此向西南西转西南出境后,可前往国道2号大竹交流道及大园、中坜、新屋、杨梅、湖口的高铁沿线各地。

区道桃15线(富国路三段~二段)是水尾至埔子的道路,也是本地区主要的纵贯道路,其北侧端点位于本地区东北部省道台4线路口。由此向南转南南西再转南南东,出境后可前往埔子并止于市道110号路口。

区道桃17线(芦竹街、芦兴街)是芦竹至桃园市区的道路,其北侧端点位于本地区中部芦竹聚落的区道桃15线路口。由此向东北东至下河底芦兴街转向南蜿蜒而行,出境后转向东南可前往桃园市区并止于省道台1线万寿路、复兴路路口。

区道桃19线(八股路)是水尾至大竹的道路,其北侧端点位于本地区北部水尾聚落西北侧的省道台4线路口。由此向西南蜿蜒而行,出境后可前往北油池、大华、大坡脚、大竹并止于市道110号路口。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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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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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台湾堡图》,台湾总督府,1904年
  2. ^ 《新旧对照管辖便览》,台湾总督府
  3. ^ 《桃园县芦竹乡行政区域图》,内政部,200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