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监是明朝内廷管理宦官与宫内事务的“十二监”之一。原执掌内府各监方移、一应关支勘合,后沦为清道开路,随随驾前导警跸的“下下衙门”。[1]

  • 掌印太监,一员;
  • 佥书,无定员;
  • 掌司,无定员;
  • 长随,无定员;
  • 奉御,无定员。

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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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知监始设于洪武三十年(1398年)七月,在十二监中置立最晚。其发展经历两个阶段,由早期的重要部门到后期的可有可无。“都知”之名沿袭宋代,为宦官的最高等级[3]

都知监“掌内府各监方移、一应关支勘合”[4][5],初设实朱元璋分割内官监司礼监的权力,避免内府某一机构权力过重。

明宣宗起,司礼监崛起。都知监掌管各监文移、关支勘合的职能被禠夺,造成地位的沦丧。嘉靖中期尽数裁撤镇守内官,造成了对都知监最为致命的打击。使其仅剩“引导并为皇帝车驾清道开路”的职能。明末宦官刘若愚在《酌中志》中评价都知监为:“甚不显贵”、“极寒苦”、“下下衙门”[2]

明历代都知监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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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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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 卷七十四 志第50 职官三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2.0 2.1 明·刘若愚. 卷十六·內府衙門職掌. 《酌中志》. 
  3. ^ 元·马端临. 职官十一. 《文献通考》. 押班次迁副都知,次迁都都都知,遂为内臣之极品 
  4. ^ 明·朱元璋. 《明太祖实录》. 置都知监,秩正四品,掌内府各监方移、一应关支勘合。 
  5. ^ 清·张廷玉等. 职官志三. 《明史》. 都知监,掌印太监一员,佥书、掌司、长随、奉御无定员。旧掌各监行移、关知(应为支,编者注)、勘合之事,后惟随驾前导警跸。 
  6. ^ 万历《重修居庸关志》(卷5·官司·守关内臣):“正统己巳,北虏犯顺,景泰年间乃添设都知监左少监潘成,与外镇守官协守,以镇重地。”
  7. ^ 万历《重修居庸关志》(卷5·官司·守关内臣):“弘治初年革去镇守,改都知监太监赵宽、都指挥杨能为分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