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以朝(1540年—?),字宗甫,号凤喁,江西南昌府宁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陈以朝
大明浙江湖州府同知
籍贯江西南昌府宁州
字号字宗甫
出生嘉靖十九年(1540年)十月初一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卢氏
出身
  • 隆庆四年庚午科举人
  • 隆庆五年辛未科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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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庆四年(1570年)庚午科江西乡试第九十四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联捷辛未科会试第三百九十二名,二甲第二十四名进士[1][2]。兵部观政,授蒲州知州,万历三年(1575年)升工部员外郎,五年以知州降用,七年降为河南府通判,八年升湖州府同知,十二年致仕。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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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陈𣲤;祖父陈由教;父陈思忠,判官。母周氏;继母王氏。重庆下[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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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